哈利路亞,奉主耶穌聖名作見證:
我的名字叫何偉恩,現就讀高雄市莒光國小五年級。2001年11月19日,就讀國小一年級時,連續數天做異夢,夢中聽見天上有大響聲,聲音大到似乎要讓全地的人都聽到,那聲音說:「末日到了,你們要回天家!」
之後,就有榮光將人接上去,我被帶到主的審判寶座前,看見外公(王有福弟兄,於2001年9月蒙主接回天家)站在主耶穌的旁邊身穿白衣對我微笑著,主的榮光很亮,容貌威不可正視,正在審判世人,之前,祂已審判了一些教會的同靈,然後依序是弟弟加恩、母親、父親、我,還有奶奶及另一些教會同靈……。
主耶穌問弟弟說:「你有沒有說謊?」「有!」「媽媽有沒有打你?」「有!」耶穌見他誠實,便給他一張票。在主的旁邊有一扇天國門,由具有翅膀且發光的大、小天使把守著,本來大家都穿自己原來的衣服,有票的人,天使就讓他進入,有資格進天國的,在他入門的剎那,衣服就會變為發亮的潔白衣。
主耶穌審判信徒時,大多問「有沒有生氣?」「有沒有說謊?」「有沒有嫉妒?」等三個問題;前面兩個問題,若皆承認自己錯誤者,主耶穌就沒有再問第三個問題(主對得救的人很慈祥溫和地問他們),祂就憐憫,原諒他的罪,將票給他;三個問題完全不承認者,主耶穌便生氣地將這樣的信徒往下丟。
我見有一位信徒,因主耶穌問的三個問題都不承認,就被丟向地獄門口,我想救這位信徒,同時迫切並流淚地為這位信徒代求,便向主請示,可否跳下去救這人,見主點頭示意,我就往下跳。
那人一直往下墜時,自知再不承認己罪就沒有機會了,在墜往地獄門口之前,一直流淚悔改求主赦免,主就動了慈心,在那人快到地獄門口時,伸出慈愛的手把這位信徒再拉了起來。
審判過程中,最後一批是那些未信主、拜偶像和作惡的人,主耶穌沒有問他們這三個問題,只是很生氣地說:「你們這些拜偶像和作惡的!」就直接整批往下丟(主耶穌對要下地獄的人很嚴厲責備,不再原諒他們的罪,聲音如打雷,令他們嚇得直發抖)。
我往下看到那些在地獄受刑的人,竟然有些是目前還在教會肉體存活的信徒(我認得他們但記不起他們的姓名了);地獄內中不斷有熊熊烈火在燃燒著,仔細一看,有數不清的黑色蟲蟲在人的身上爬,許多人被蟲咬得只剩皮包骨,在那呼喊哀嚎,其狀非常痛苦的樣子,也極其恐怖。然後,地獄的門口就如同摩西帶以色列百姓過紅海時,紅海再度合起來般,大火將門合了起來。
隔天夢中,天使又帶我和堂堂(幼年班的小朋友)到天國玩,我們坐著雲往上升,處在飄然的雲海裡,跳躍在軟如棉花的白雲上,從這端跳向另一端,好不愜意。
在天國裡的花草都很漂亮,花朵又大又美麗,還有貓熊、獅子和其他動物,我走近牠們,高興地用小手摸著。真奇妙!動物都不會咬我耶!然後又見到了一個水質清澈的游泳池,我和堂堂一起在池中游泳,玩得很高興!真不想回到世間呢!
感謝主,我的見證到此,願一切榮耀歸於天上真神,阿們!
後記
偉恩是筆者的長子,他尚在母胎時曾因車禍而亡,主卻使他死而復活(見《聖靈》月刊2002年8月〈學習作好牧人〉),至今蒙恩無數。
2001年4月18日就讀幼稚班時,就蒙主賞賜聖靈,平日非常乖巧、溫和,蒙學校及教會老師讚許,在學校也當選過模範兒童,目前是班上現任的班長;但這一切都是神的祝福和恩典,願將一切榮耀、尊貴都歸天上的阿爸父!感謝神!茲將上述長子見證的心得分享如後:
一、
「末日到了,你們要回天家!……」,未信主前,我們都活在罪惡之中,受魔鬼所掌控,與神的救恩無關;但感謝主,當我們死在過犯中的時候,神叫我們與基督耶穌一同復活、一同坐在天上(弗二5-6),所以我們都是天上的國民,並且等候救主從天上降臨,接我們回天家,改變卑賤的身體變成像主榮耀的身體(腓三20-21)。
「末日到了……」比「末日快到了」的時間更加緊迫,彷彿雅各長老所叮嚀的:「看哪,審判的主站在門前了。」(雅五9)、「人子近了,正在門口了。」(太二十四33);彼得長老也勉勵信徒說:「有一件事你們不可忘記,就是主看一日如千年,千年如一日。
主所應許的尚未成就,有人以為祂是耽延,其實不是耽延,乃是寬容你們,不願有一人沉淪,乃願人人都悔改。」(彼後三8-10),因此,我們當以思想天上的事,就是以天國的永生為首要追求目標,而不是醉心於將會毀滅的地上事(西三1-2)。
二、
「聽見天上有大響聲……」,1999年8月17日土耳其大地震,造成17118人死亡;同年9月21日台灣大地震,有2297人不幸死亡;2003年12月26日伊朗發生強震,有26200人「震亡」;以及2004年10月在宜蘭、花蓮外海,不斷有強震的發生;2004年10月26日更在南亞發生1964年以來侵襲地球最強烈的9.0級大地震,引發從馬來西亞到非洲東部的大海嘯,災難死亡人數至目前已超過170000人(2005年1月18日CNN報導),還有成千上萬的人仍然尋覓中。這樣的災變,不也是如大響聲,震動全世界,要讓全世界的人知道嗎?(參:彼後三10)
我們應記憶猶新,於2004年7月至9月,在台灣從「七二敏督利水災」、「八二四艾莉水災」、「九一一北部的大水災」,台灣全年前前後後約有二十多個颱風,真是應驗《以西結書》七章25-26節:「燬滅臨近了,他們要求平安,卻無平安可得。災害加上災害,風聲接連風聲。」低窪地方一下子就成汪洋,叫人措手不及,一小時降下超過100公釐的雨量,很多長輩也是第一次碰到。
聖經上如此描寫末日:「那日,天必大有響聲廢去,有形質的都要被烈火銷化,地和其上的物都要燒盡了。」(彼後三8-10),所以吾輩當趁早豫備自已,去掉舊人的壞行為,靠主寶血及聖靈的火洗淨自已,穿上光明潔白的細麻衣,赴天國的婚筵(參:弗四22-24;啟十九7-9),彼得也說:「所以弟兄們,應當更加殷勤,使你們所蒙的恩召和揀選堅定不移。你們若行這幾樣,就永不失腳。這樣,必叫你們豐豐富富的得以進入我們主──救主耶穌基督永遠的國。」(彼後一10-11)
三、
「因為時候到了,審判要從神的家起首。若是先從我們起首,那不信從神福音的人將有何等的結局呢?若是義人僅僅得救,那不虔敬和犯罪的人將有何地可站呢?」(彼前四17-18)。從上述審判順序來看,先是教會的人再來是未信主的人,是與聖經是相符的!
四、
以主的寶血洗淨自己的衣服(即有好行為)且保守聖潔、得勝魔鬼的;必穿潔白的細麻衣,可在神的寶座前晝夜事奉祂,並可進天國享永福(啟三5,七13-17,二十一14)。
「在主裡面而死的人有福了。」(啟十四13),如同偉恩看見他的外公在主身邊安息一樣,讓親友得著安慰。
五、
筆者常在思考主耶穌在審問人時,為何特別問生氣、說謊、嫉妒這三件事呢?原來它們如孿生三兄弟,是我們常會犯且不太會去防備的罪;豈不知人類祖先中,第一個犯殺人罪的鼻祖該隱,就是同時犯了這三樣罪哩!(嫉妒弟弟亞伯獻祭蒙神悅納,向亞伯生氣而殺了他,向神說謊說不知亞伯去處)。
眾人皆知,生氣會失去理智做出愚昧事,挑起爭端,多犯罪,會說浮躁的話傷人,所以聖經勉勵人當不輕易發怒,且說生氣不可含怒到日落,以致給魔鬼留地步而犯罪。保羅也勸勉我們這些作主僕人的,「不可爭競,只要溫溫和和的待眾人,善於教導,存心忍耐,用溫柔勸戒那抵擋的人……。」(提後二24-25)
而說謊呢?圓一個「自認為」的「善意小謊」如何?「……殺人的、淫亂的、行邪術的、拜偶像的,和一切說謊話的,他們的分就在燒著硫磺的火湖裡;這是第二次的死。」(啟二十一8),原來說謊在神的認定是更嚴謹的。要知,神是無謊言的神(多一2),神的兒女又豈是可說謊的呢?經上說:「行詭詐的,必不得住在我家裡;說謊話的,必不得立在我眼前。」(詩一○一7)
而嫉妒就是恨人,恨人的就是殺人,住在黑暗中,行這些事的人,無法承受神的國(約壹二9,三15;加五19-21)。如此,我們豈不當謹慎乎!
當我們失去了神所賜的愛時,就會好生氣、喜說謊、愛嫉妒。自己的心境就如地獄般的恐怖,人與人之間皆會以「自我和自私」為出發點,所以就會有保羅所言,末世的危險行徑:「那時人要專顧自己、貪愛錢財、自誇、狂傲、謗讟、違背父母、忘恩負義、心不聖潔、無親情、不解怨、好說讒言、不能自約、性情兇暴、不愛良善、賣主賣友、任意妄為、自高自大、愛宴樂、不愛神。有敬虔的外貌,卻背了敬虔的實意;……」(提後三2-5)。
然而,我們這些天國的選民、聖潔蒙愛的人,若能存憐憫、恩慈、謙虛、溫柔、忍耐的心。如果這人與那人有嫌隙,總要彼此包容,彼此饒恕;主怎樣饒恕了你們,你們也要怎樣饒恕人。在這一切之外,要存著愛心,愛心就是聯絡全德的。」(西三12-14)。
六、
「有些人你們要從火中搶出來,……」(猶23),如同見證中,偉恩自己不怕地獄之火往下跳(我常笑這可愛的長子,或許是卡通影片看太多,自己想當超人來救人),並迫切流淚地為這位信徒代求,終於蒙主垂聽,搶救了那信徒的靈魂免下地獄;雅各長老也勉勵我們努力尋找失迷真道的人,使他回轉,以致靈魂得救(雅五19-20)。
主的日子快來之際,教會中有不少的迷羊,我們是否願意付出自己的些許時間,犧牲一些和家人相處的美好時光,「同主耶穌」去尋找亡羊呢?還是抱著只要顧好自己家人就可,「別人」的事與我何甘的心態?別忘了,親愛的弟兄姊妹!那個「別人」,不是與你毫不相干的外人,而是你、我屬靈的一家人啊!
七、
人性的弱點就是掩飾自已的過錯,不肯認錯,但要知道神從祂天上的居所俯瞰世人,祂既創造了人的心,也就明瞭人的行為。「你從遠處知道我的意念。我行路,我躺臥,你都細察;你也深知我一切所行的。」(一三九2-3)
然而人若俯首認罪、及時悔改,神的愛就再度臨到,蒙祂憐恤;「遮掩自己罪過的,必不亨通;承認離棄罪過的,必蒙憐恤。」(箴二十八13),「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心裡了。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壹一8-9)
在見證中,那位及時悔改的信徒不是很好的例子嗎?要記得主再來前夕,是我們把握僅存不多的悔改機會,無論犯任何罪,都要回到神的面前認罪悔改,如此,尚有蒙神赦免的機會,因為,「聖靈的恩典之門就快關了!」
八、
「主耶穌對得救的人很慈祥溫和的問他們……;對要下地獄的人就很嚴厲責備……」使我想起《羅馬書》十一章22節:「可見神的恩慈和嚴厲,向那跌倒的人是嚴厲的,向你是有恩慈的;只要你長久在祂的恩慈裡,不然,你也要被砍下來。」
九、
見證中偉恩說:「我往下看到那些在地獄受刑的人,竟然有些是目前還在教會肉體存活的信徒……」「有名無實」的那些人是誰?就是目前還在教會中不悔改而作惡的信徒!
也許,我們都有可能會成為那樣的人,如果我們不遵行神的道,終將被排出在天國外(太七21),如果在教會中只知一味地生氣、說謊、嫉妒,不控制自己發怒的情緒,忘記用神的愛來包容一切人的軟弱,和教會中同靈的不完全之處,心中沒有神的愛與憐憫,將來是無法向審判誇勝的(雅二13)。
十、
「地獄內中不斷有熊熊烈火在燃燒著,仔細一看,有數不清的黑色蟲蟲在人的身上爬,許多人被蟲咬得只剩皮包骨……」,在《馬可福音》及《以賽亞書》皆記載著:「在地獄裡,蟲真是不死的、火是不滅的。」(可九48;賽六六24)
聖經中雖無記載蟲在地獄中做什麼,但依常理應為刑罰之用;就如同舊約時代,神降十災於埃及時,也用所造出的蟲類刑罰埃及人(參:出七-十章)。
十一、
偉恩在見證中說到:「還有貓熊、獅子和其他動物,我走近牠們,高興地用小手摸著。真奇妙!動物都不會咬我耶!」可以讓我們想起神曾藉著以賽亞先知預告將來的天國美景:「豺狼必與綿羊羔同居,豹子與山羊羔同臥;少壯獅子與牛犢並肥畜同群;小孩子要牽引他們。牛必與熊同食;牛犢必與小熊同臥;獅子必喫草,與牛一樣。喫奶的孩子必玩耍在虺蛇的洞口;斷奶的嬰兒必按手在毒蛇的穴上。在我聖山的遍處,這一切都不傷人,不害物;……。」(賽十一6-9)
天國真是個美妙的地方,願今日教會中的真信徒們,都能切實信守主剴切的吩咐──「彼此相愛」,努力進神的國,那麼真教會的榮美的日子、在地如天的生活願景,豈會久遠。求主幫助我們,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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