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個弟兄,他認為娶未信者,只要在家常常藉著讀經、禱告,放詩歌給她聽,總有一天她會歸入主的名下。有這個想法後,如願娶到這位美嬌娘。他照計畫,每晚讀經唱詩、禱告,當教會有安排事工,他也儘量去做,不過有一天,他的太太跟他說:「我要把我的神,我的信仰帶到家裡」。我們弟兄當然不答應,他說:「我是基督徒的家庭,妳怎麼可以把偶像帶進來?」
他太太對他說:「你不准我帶進來。那我問你,你有沒有在家裡敬拜神?你都在家裡唱詩禱告,讀經,進行很多敬拜,我為什麼不行?」。我們弟兄一開始非常堅持,拒絕他太太這麼做,他的太太說:「你堅持沒關係,從現在開始,你在二樓我就在一樓,你來一樓我就跑到二樓,就是不要跟你在一處」。
我們弟兄,一個月後就妥協了,讓太太把她的信仰,所敬拜的神像帶進家裡。後來孩子生了,不能受洗,因為太太反對,最後他的爸爸媽媽也跟媳婦一起拜偶像。在拜的時候,我們弟兄只是默默坐在最後,雖然他沒拜,但是也默許了。
有人認為,把女兒嫁給未信者,會面臨許多挑戰,但是娶未信者,之後還可以帶她信主,這是所謂的婚姻佈道法。其實這個觀念其實並不恰當,因為聖經告訴我們,不要跟他們結親(申七3、4;書廿三12、13),也告訴我們,揀選人的在於神(太十二18),不在於我們人,我們不能替神做選擇。神期待子民藉著婚姻生出敬虔的後代(瑪二15),所以婚姻不是兩個人的事,藉著信仰的傳承,也是下一代的事。婚姻不是只在今生得到幫助(創二章18),更是永生救贖的關係(彼前三7),因此要堅持主內聯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