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宵節有提燈籠、舞龍舞獅等,非常熱鬧,身為基督徒,可以去參與盛會嗎?
正月十五日是元宵節,又稱上元節,是國內第一個大節。大家都以迎春的愉快心情,舉行各種慶祝來歡慶良宵。這一夜除吃湯圓外,看花燈、舞龍舞獅、放煙火、猜燈謎,構成夜的奇觀,有聲有色,熱鬧無比。自古以來,有許多習俗是不好的,如今我們是蒙恩人,有些異端邪說,便應當脫離。如聖經記載:「那時,你們在其中行事為人隨從今世的風俗,順服空中掌權者的首領,就是現今在悖逆之子心中運行的邪靈。我們從前也都在他們中間,放蹤肉體的私慾,隨著肉體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本為可怒之子,和別人一樣。」(弗二2-3)。
漢朝末年有位張天師(張道陵),將宇宙分為天、地、人三界,因此有三界公。而上元節即是天官堯帝的生日,相傳堯帝在位時,政通人和,因此認為堯帝能賜福氣,俗語說:「堯天晴朗,風調雨順。」所以大家盼望上元時,堯帝能賜福,使新的一年能風調雨順、國泰民安。其實賜福氣不在堯帝,乃在天上真神。如經云:「你若留意聽從耶和華,謹守遵行祂的一切誡命,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你的,祂必使你超乎天下萬民之上。你若聽從耶和華你神的話,這以下的福必追隨你,臨到你身上。你在城裡必蒙福,自田間也必蒙福。你身所生的、地所產的、牲畜所下的,以及牛贖、羊羔,都必蒙福。你出也蒙福,入也蒙福。」(申二十八1-6)。
賜福是在宇宙主宰、造天地萬物的神。只要行事為人討神喜悅,謹守祂的道,祂必使我們超乎萬民之上,成為神的兒女,並且蒙神賜下一切的福氣。反之,若不聽從神的話,則神要用種種的苦難來刑罰作惡的人。如經云:「你若不聽從耶和華你神的話,不謹守遵行祂的一切誡命律例,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你的,這以下的咒詛都必追隨你,臨到你身上。」(申二十八15)。
「耶和華因你行惡離棄他、必在你手裡所辦的一切事上、使咒詛、擾亂、責罰臨到你、直到你被毀滅、速速的滅亡。耶和華必使瘟疫貼在你身上、直到他將你從所進去得為業的地上滅絕。耶和華要用癆病、熱病、火症、瘧疾、刀劍、旱風、霉爛攻擊你.這都要追趕你直到你滅亡。你頭上的天、要變為銅、腳下的地、要變為鐵。耶和華要使那降在你地上的雨、變為塵沙、從天臨在你身上、直到你滅亡。」(申二十八20-24)。
福禍不都出於至高者的口嗎?活人因自己的罪受罰,為何發怨言呢?我們當深深考察自己的行為,再歸向耶和華。我們誠心向天下的神舉手禱告(哀三38-41)。
人會遭遇災禍福氣,都是出於至高者的口來命定的,所以凡事要禱告,做錯要悔改,神才會賜福。
上元節有許多習俗是不良的,諸如:
(1)提燈籠:提燈籠的習俗,其實有很多不好的地方。例如:「穿過燈籠下能生男丁;偷摘蔥嫁好尪,偷拔菜嫁好婿。」為了此俚語而起了偷竊營為,因不好的風俗而成了魔鬼迷惑人的工作。我們不要效法世俗不好的風俗,因為我們是主裡新造的人,要心意更新而變化,不去做迷信的事,要做蒙神喜悅的事。如經云:「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羅十二2)。
(2)舞龍舞獅:舞龍舞獅不合乎聖徒的體統,不要去湊熱鬧。世人以龍做屬天的象徵,但信徒不要信以為真,因大龍本有殘忍害人及吞吃神兒女的原意,而古蛇有引誘人犯罪、迷惑世人違背神之意,而魔鬼有毀謗神、誣告人的意思,而撒但有抵擋良善、反對真神之意,所以在聖經裡,龍並不是好的。如聖經記載:「大龍就是那古蛇、名叫魔鬼、又叫撒但、是迷惑普天下的.他被摔在地上、他的使者也一同被摔下去。」(啟十二9)。中國人有畫龍點睛之習俗,要先祭拜再點睛,所以本身就存有魔鬼的工作,我們信徒不要去參與,湊熱鬧。如聖經記載:「務要謹守、儆醒.因為你們的仇敵魔鬼、如同吼叫的獅子、遍地游行、尋找可吞喫的人。」(彼前五8)
(3)烽炮:在烽炮現場,炮火滿天飛,所以死傷不少,因此觀眾要裝戴齊備才不致受傷,這是神所不喜悅的,所以不要試探神,去做神不喜悅的事。我們身為基督徒,務要謹慎謹守,因魔鬼如吼叫的獅子。聖經記載:「不可試探主你的神。」(太四7)。
(4)猜燈謎:有些粗魯嬉笑的謎語,是不合宜的。基督徒要有虔誠的表現,如此符合聖潔的基督徒行事為人的原則,淫亂、狂妄、嬉笑、辱罵、不敬虔的話都不相宜,總要說感謝的話,粗俗鄙陋的話不要出自於聖徒的口。經云:「至於淫亂、並一切污穢、或是貪婪、在你們中間連提都不可、方合聖徒的體統。淫詞、妄語、和戲笑的話、都不相宜、總要說感謝的話。」(弗五3-4)。
(5)聽香:就是到夜深人靜時,婦人點香,再燃燭,擲筊,占卜,再依指示方向前行,聽路人說話,回來再依別人的話,再擲筊。例如:求長壽,聽路人說:「麵線」。以為麵線很長,就可以長壽。實際上生死福禍並不在於聽香,乃在神是否降福。凡事都在神的手中,並不是聽香就可預知未來。因此,這些都是異端邪說。正如經云:「耶和華使人死、也使人活,使人下陰間、也使人往上升。他使人貧窮、也使人富足.使人卑微、也使人高貴。」(撒上二6-7)。
(6)照月光:上元節之夜,讓月光照耀則容易受生子,這些都是無稽之談。其實人要有幾個兒女是神所賞賜的,神要人懷孕就能懷孕,生男生女也是神的旨意,不是照月光就能懷孕,這些都是迷信的行為。如聖經所言:「兒女是耶和華賞賜的產業,所懷的胎,是他所給的賞賜。」(詩一二千3)。
生命在主裏面,生命是人心裏的光。藉主寶血洗淨人的罪,使人有新生命,成為新造的人。只要我們守道理,不離開主,有一天,我們便能永遠活在天國,享受永生。如經云:「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心裡了。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壹一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