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22:10-14,和合)那些僕人就出去,到大路上,凡遇見的,不論善惡都召聚了來,筵席上就坐滿了客。 王進來觀看賓客,見那裡有一個沒有穿禮服的,就對他說:朋友,你到這裡來怎麼不穿禮服呢?那人無言可答。於是王對使喚的人說:捆起他的手腳來,把他丟在外邊的黑暗裡;在那裡必要哀哭切齒了。因為被召的人多,選上的人少。
A:聖徒所行的義。
一,稱義(be justed)-白白領受,中保的義
受大水洗時是披戴基督,神把義人耶穌的義(他的血),遮蓋(包覆)在我們身上,在這個義下面的我們雖然還不好,還有很多邪情私慾,但是藉著基督的義的遮蓋,神就無視我們裡面的不好,只認定披在我們身上的-耶穌之義,因而算我們是義的。這樣,我們就可以來到聖潔的神面前,恢復了神與人的父子關係。從此,信徒可以隨時來到神的面前,以兒子的名義向父要求所需的東西和幫助。
二,成義(unto righteousness)-靈修達成,實質的義
但這只是神拯救人的開始,當耶穌替我們打通了原來被我們的罪惡與污穢阻隔的神人之間的管道,我們就需要常常靠著耶穌的血的遮蓋,常常來到神的面前祈求屬靈的賞賜,如敬畏,知識,智慧,聖潔,堅忍,恩慈,良善,等等可以幫助我們改變自己舊人的缺點,漸漸地洗淨自己的罪性,直到完全的地步。在這個過程中,判斷善與惡的標準就是真理,改變自己去惡成善的力量就是聖靈。每個人照著神給他的能力去努力,多給誰就向誰多要,所以將來神要驗收時的標準,是相對的,而不是絕對的。
三,審判-是否有實質的義
當我們離世,在地上的工(指自己栽培自己這株植栽,為要結出果子,也就是靈修自己臻至完全的過程)已經結束,神要來驗收這樹是否有他所期望的好果子。驗收通過,神就會賜給他細麻的白袍,有這件白袍,穿上之後才能進天國。如果驗收不通過,神就不會賜給他白袍,那麼他就沒有白袍可穿,這樣的人就無法進天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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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22:10-14)中,不論善惡,神都召來。也就是任何人都可以來信耶穌,他一受洗,就有了白白領受的-中保耶穌的義,就可以來到神面前求取靈修所需要的任何資源。但是,每個人努力的情況不同,有的結出好果子,有的沒有。
四,最終得救必須穿上結婚禮服
離世時,有好果子的信徒,就會有細麻白袍穿上,也就是經文中的禮服(原文是a wedding garment,應譯為-結婚禮服),那麼,當耶穌基督第二次來,他要迎娶信徒時,也就是神與人要成為一靈之時,看見他潔白無瑕疵,就可以結婚了,也就是最後得救之意。相反的,沒有好果子的信徒,耶穌來迎娶時,發現這訂婚的新婦怎麼髒兮兮的,沒有把自己裝飾整齊,沒有穿上潔白細麻的結婚禮服,那麼,耶穌就沒辦法迎娶她了,即使當初在受洗時,雙方訂了婚約(新約就是一個婚約,受洗時訂婚,耶穌再來時結婚,中間是準備期),但因為女方沒有依約定盡到在訂婚後結婚前應該潔淨自己,裝飾整齊的義務,那麼,到了婚筵要正式舉開時,新郎也就依約的內容不能娶她了,也就是不能得救之意。
經文中那個沒有著結婚禮服的人,就是受了洗,在基督裡立下了新約的信徒,但她後來沒有依約而行,所以沒有結婚禮服給她,最後仍然被丟出去了,也就是被趕到天國之外去了。
五,光明潔白的細麻衣-聖徒所行的義
這個結婚禮服,是信徒受洗之後,努力靈修自己而得到的,在啟示錄裡談到這件禮服。
(啟19:7-8,和合)我們要歡喜快樂,將榮耀歸給他。因為,羔羊婚娶的時候到了;新婦也自己預備好了,就蒙恩得穿光明潔白的細麻衣。這細麻衣就是-聖徒所行的義。
-聖徒所行的義。
-the fine linen is the righteous acts of the saints.(NKJV)
注意,最後是否能得救,是看righteous (實質的義),而不是be justed (受洗即被稱義)。
喜信討論區-聖經學堂 2018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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