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主耶穌聖名作證。感謝主的慈愛,小弟信主以後,有一時期遠離神走迷正路,幸蒙神的管教,重返正途。茲將此經過見證於下,以資互勉。
民國50年(1961年,那時我才15歲),二姐由南華到光復,要我去幫忙她做事,就同母親商量而得到母親的允許。臨走前,母親再三的囑咐我說:「到了二姐家裡之後,每逢安息日都要去參加禮拜。」當時我也順口答應,就這樣跟二姐一同去了。到那裡,約有二、三星期遵守了安息日。後來,二姐因看我每到安息日,必須走一段路才能到達教會,便對我說:「真教會所敬拜的是耶穌,我們長老會所敬拜的也是耶穌,教會都是一樣。何苦到那麼遠的地方?不如到長老會參加禮拜!既近又很方便,這不是更好嗎?」糊塗的我,一點靈智也沒有,便隨從她的意見,參加了她們的禮拜。慈愛的神,不願祂的兒女繼續走迷路,祂的管教便臨到我身上。
是年,長老會慶祝聖誕節,其中有一項節目是長跑,我也參加其賽跑行列,想與他們爭奪冠軍。賽跑結束之後,感覺右膝有點酸痛(其實我是善跑、善勞動的人。)起初以爲是跑累所致,無緊要,也不去理會它。過了幾天,酸痛越來越嚴重,膝蓋部份腫起來,行路不方便,痛苦異常。後來被二姐發覺,便帶我到基督教門諾醫院就醫,經診斷結果,知道關節炎。治療數星期,病情一樣。以後再另找醫生,但是醫師每天只用注射針吸取膝蓋內的膿汁,時常這樣做,痛苦不但沒有減輕,反而增多。
我只好對二姐說:「我要回去了!(回光復)」起初二姐不允許,後來經我再三的要求才答應。回家以後,慈母見此病况非常擔心,便到處尋找良藥,想盡方法來醫治我,但是仍無法治好,家母更是焦急憂傷。在此痛苦之際,想用自己的方法,用一把小刀割膝蓋,使裡面的膿汁流出來。真的要下手時痛得不得了,於是冷靜的想著:自己不是醫師,也未曾看過有關手術的書籍,怎能知道人體的一切組織?萬一割錯了,不是更危險嗎?
感謝主,聖靈感動我的心,使我在祂面前痛哭悔改。神赦免我的罪,也垂聽我的禱告,使我的病痛日漸轉好,最後痊癒了。由這次神的管教,使我們知道真教會的信徒不應該隨便去參加別教會的聚會,更不該參加他們所謂的「聖誕節」的活動。同時,也讓我們知道,我雖然做錯,但真神愛我而管教我,而且慈愛的神並不輕看憂傷痛悔的心(詩五一17),只要懂得悔改,祂就赦免,祂的慈愛,祂的恩惠真是無限的。
迄今已十幾年了,身體健康,行路方便。感謝主,引領我這迷失的羊,使我有悔改的機會,更有機會來事奉祂(啓三19)。願榮耀歸給天上的真神。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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