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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30日 星期六

活水變成寶血-葛元和見證 陳阿生傳道筆錄-聖靈報第310期1976年6月

哈利路亞,奉主耶穌聖名作見證

我姓葛,名元和,屬於碧候教會,曾連任四次教會財務負責人。

1975年6月8日(星期日),是我們碧候教會春季靈恩大會的最後一天。上午的禮拜,由區負責丁德周傳道證道。11點左右,由陳傳道率領20多個信徒,及預備受浸歸主的慕道者(兩名大人,一名嬰孩),在祈禱室感謝禱告後,隨即前往碧候川。到達目的地後,傳道者即奉主耶穌基督聖名,開始施行浸禮的工作。我為協助傳道者,也同下水中站立。

在陳傳道施浸最後一名時,我突然清清楚楚的看到了動人的景色,即浸禮場的溪流周圍,上下游約五公尺的水,變成了血紅紅的顏色,而且慢慢的沸漲起來,並如牲畜剛被宰殺時流出的血一般,有微溫的感覺。我惟恐血水染紅了褲角,便一面將褲角捲上,一面往淺處步步退後。陳傳道帶領同靈唱完「感謝主鴻恩」的副歌,並唱「阿們」時,血水便漸漸消失了。陳傳道看到我驚奇的往下流注視,便開口說:「葛弟兄,施洗工作已完成了,您還往下看什麼?」我便將所看見「水變血」的異象,向大家作見證。於是,大家都同聲讃美主。

下午聚會時,陳傳道以便條速寫施浸時的「水變血」的見證,遞給臺上的丁傳道。區負責便於感恩之餘,當眾見證,使會眾大受感動。經上說:「這藉著水和血而來的就是耶穌基督;不是單用水,乃是用水又用血。並且有聖靈作見證,因為聖靈就是真理。作見證的原來有三,就是聖靈、水與血,這三樣也都歸於一」(約壹五6-8)。這畢生難忘的異象,再次讓我們體認本會確為神親自設立,有主耶穌基督同在,舉世獨一無二的真教會。真教會的靈胞!豈可不深銘感恩?迷路的羊、一般教會的信徒!你們還不歸回嗎?

陳阿生筆錄

https://ia.tjc.org/elibrary/ContentDetail.aspx?ItemID=24943&TOC=24972;24941;24942;24943;24944;24945;24946;&langid=2

2018年6月29日 星期五

一生的果子(果效)是由心發出

轉貼自之前的喜信留言版 20130517

(羅一28)他們既然故意不認識神,神就任憑他們存邪僻的心,行那些不合理的事。

故意不認識神,並非說他們不相信有神,而是說他們為著自己的私慾,把神解釋成符合他們私慾,允許他們作為的"神",就是假神。其實他們的良心原本是能夠認識(正確的理解)真神的。但私慾高張,心的選擇權還是在人。這就是神學中,關於人論的"人的自由意志"。要不要救恩?人的心最後自己決定。要不要遵守神的話?人的心自己決定。因為選擇權在於人的心的自由意志,所以這果子的結局,人自己負責,神就憑此定你有義,或定你有罪。人在審判台前將無話可說,極為公平。

心(heart)既然硬要就私慾去,神就任憑他們存邪僻的心。這裡的"邪僻的心"原文並非heart,而是understanding,即悟性,理性之意。故邪僻的心就是指一種"錯誤的理性","錯誤的理解"。

故人的敗壞,在於心的歪斜,不論是外邦人,還是信徒都一樣,心一歪斜,硬要。神經過多次的提醒之後,最後還是會依人的選擇,就將人交付給"錯誤的理性"(和合本譯為邪僻的心),他們的推論邏輯即使很強,但推導出來的結論卻會將之引向敗壞,這就是神用聰明人的聰明,智慧人的智慧,來敗壞他們自己。

* * *

(林後4:1-6和合)我們既然蒙憐憫,受了這職分,就不喪膽,乃將那些暗昧可恥的事棄絕了;不行詭詐,不謬講神的道理,只將真理表明出來,好在神面前把自己薦與各人的良心。

如果我們的福音蒙蔽,就是蒙蔽在滅亡的人身上。此等不信之人被這世界的神弄瞎了心眼,不叫基督榮耀福音的光照著他們。

基督本是神的像,我們原不是傳自己,乃是傳基督耶穌為主,並且自己因耶穌作你們的僕人。那吩咐光從黑暗裡照出來的神,已經照在我們心裡,叫我們得知神榮耀的光顯在耶穌基督的面上。

* * *

我們所傳的福音,不是馬丁路德改教以來的福音,也不是西方差會所衍生出來各種被改變過的福音。真耶穌教會所傳,是聖靈在這最後一7末期的開始,親自啟示神奧秘教會的全備真理。 

最重大的差別,在於三點:(詳見聖靈月刊200503,蔡恆忠,被稱異端的道) 

1、相信耶穌是父、子和聖靈。 
2、在「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之外,加上其他的得救條件:悔改、受大水浸和行道。 
3、相信一個人無法在教會之外得救恩,必須進入神以聖靈啟示全備真理的得救教會,才能得永生。 

我們所領受的,所傳的,是信了之後,必須行道(當然也包括了在道理內的愛),結出果子來與悔改的心相稱,最終才能得救。這點陳佳音小朋友的異象見證非常清楚地說明了這一點,而本會其它信徒在大白天見異象,竟看見陰間有好多本會的信徒,雖然都受浸也有聖靈了,甚至是教會的負責人,講台上講道的,但主耶穌讓活著的信徒看見,現在他們並不在樂園,而是在陰間。這是主耶穌向祂的教會傳的嚴重警告。 

得救只有藉著唯一真教會,只有在立為祂名居所的指定地方,這從神吩咐挪亞嚴格的方舟造法,吩咐摩西嚴格的會幕立法,申命記中強調一定要在神所指定立為祂名居所的地點築壇獻祭,不可在自己看為美好的地方立壇拜神,也不可用自己認為好的方式拜神,一切都要嚴嚴地遵守神交代的做法。神最後只承認耶路撒冷為祂聖殿的城,今天就是唯一的屬靈耶路撒冷-唯一的真教會。整個歷史對這點可謂一再強調。

*** 


以下是為在犯罪邊緣猶疑的同靈寫的,神會用各種方式提醒你,但最後決定權在你自己的心,聖靈能力雖然已經勝過世界萬有,但神把人的心其主權留給信徒自己-要順服聖靈?還是假裝沒看見聽見聖靈的催逼,決定權在自己。 

犯大罪絕對不是突然之間,一時不小心。都一定是姑息很久,重複的沾染污穢,罪既長成,就來不及了,這就是為什麼神對該隱說,罪(早)已伏在門口了。他殺弟兄,絕非一時衝動,這罪的種子早就在他的裡面了,雖然他也知道獻祭(也知道聚會拜神),但裡面失了敬虔的實質,留餘地,罪既長成,犯出來是一定的,聖靈的幫助是在還沒長成之前,到這時,神只好將他交付給他自己所結的果子了。

* * *

信徒中有被靈困擾的信徒,應當自省,否則再多的代禱也沒有用,就像以色列人必須自己來到壇前承認自己的罪,將代罪羔羊獻上,最後祭司才能替他祈求,罪才會被赦免。 

若沒有來到壇前承認自己的罪,按手在祭牲的頭上,就沒有祭司的代求。所以若只有請人代禱,卻沒有承認自己的罪,於神設立的贖罪程序不符合,是不會蒙神應允的。而義人的代禱,其果子歸他自己。沒有承認自己罪的,罪仍歸自己。 

律法所顯示的就是這樣,而律法正是現在屬靈狀況的反映。 

(約5:14)後來耶穌在殿裡遇見他,對他說:你已經痊癒了,不要再犯罪,恐怕你遭遇的更加利害。 

(約8:11)她說:「主啊,沒有。」耶穌說: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從此不要再犯罪了! 

主耶穌有權柄醫治,有權柄赦罪,但別忘了每個例子最後,主所叮嚀的那句話:「不要再犯罪!」因為如果繼續犯罪,被醫治的、被赦免的,仍會落入更糟的景況。 

信徒是屬神的產業,若非經過神的允許,撒旦對信徒毫無權柄,不能做什麼。但信徒自己可以打破這個防線,當心硬要去,不理會聖靈的攔阻,良心的責備,神最後只好允許,就像十二使徒賣主的猶大一樣。 

不是受浸了嗎?不是有聖靈的保護了嗎?亞拿尼亞是五旬節聖靈大降時期信主的信徒,猶大是跟主跟了三年的資深使徒,曾被差遣出去傳道,充滿能力,醫病趕鬼,他們倆都是信了耶穌,蒙了救恩的信徒,但後來都仆倒死了,是聖靈保護的能力不夠嗎?不是,是他們的心"選擇"了私慾。唯有自己的私慾起來,又不理會聖靈的攔阻,魔鬼就會來加強,用聖經的話稍微修改,使你的私慾得到合理的解釋,使信徒以為可以保有救恩,又擁有世界,讓罪的種子在裡面有時間長起來。一旦長起來,罪的果子熟了,罪是一定會犯出來的,死也就又得著信徒了。 

是魔鬼的能力太強嗎?是聖靈的能力不夠嗎?都不是,關鍵在信徒的"心",心的選擇決定了一切。心選擇聖靈,悔改認罪離棄惡行,污穢就得潔淨,罪的種子就在裡面被除掉;心繼續選擇私慾,又仗著魔鬼變更過的神的話來合理化自己的私慾,那麼罪的種子就得著魔鬼的養分,就發芽,長葉,結出死的果子來。

http://joy.org.tw/

2018年6月18日 星期一

「福音分享」同靈樂意分享以下精心寫就的筆記

感謝屬名「福音分享」的弟兄,樂意分享以下精心寫就的筆記,還附mp3檔案可收聽,願神紀念!以下是代貼

朱成明傳道集(可按右上的下載鍵全數下載)
http://TJCJAPAN2009.myqnapcloud.com:8080/share.cgi?ssid=0dgvmk5
お楽しみください!

張國清傳道集(可按右上的下載鍵全數下載)
http://TJCJAPAN2009.myqnapcloud.com:8080/share.cgi?ssid=0foIsIH
お楽しみください!

201705 TJC東京靈恩會-林章偉傳道
https://www.dropbox.com/sh/j0i6n2ax50r0r1r/AACpJcizfgQsN746xqWeR9Fpa?dl=0 

以賽亞書主題査經講道視影 朱成明傳道
http://list.youku.com/albumlist/show/id_22358713.html 

福音分享-都是領受的
http://i.youku.com/i/UMTIwNTY2MzM0OA==?spm=a2h1n.8251843.0.0

中日語宣道 講道分享真耶穌教會
https://www.youtube.com/channel/UCT5RePEiCAZp3uJB0LBu0Pg

2018年6月13日 星期三

原來祢一直都在-美國園林教會劉培建-聖靈月刊2016年6月

哈利路亞,奉主耶穌聖名作見證:

2015年9月,在我受洗21年後,終於領受了寶貴的聖靈。我要把這見證分享出來,希望能夠對那些正在祈求聖靈的同靈們有所幫助,「因為神不偏待人」(羅二11)。

有的人在剛開始慕道時就得著聖靈,有人還是小孩子的時候就得著聖靈;而我,在這21年中,有時會問主耶穌:「這些人能這麼快的得到聖靈,我卻求不到,是因為祢不喜歡我嗎?」但當我得著聖靈之後,我明白了,神並沒有偏待我。

我花了21年的時間去明白祂的旨意,神一步步帶領我,讓我改變自己、瞭解自己。在得著聖靈的那一天,我屬靈的生命翻到了新的一章,我不知道神會在這一章裡寫下什麼,但我相信,一定會有神豐豐富富的恩典在其中。

雖然受洗21年了,但其實在前10年的時間裡,我對道理的追求不冷也不熱。那時候,完全沒有警覺到自己正迷失在這世界裡,已經離神太遠、失去了方向,因此吃了很多苦頭。《啟示錄》三章16節提到:「你既如溫水,也不冷也不熱,所以我必從我口中把你吐出去」;我想,主耶穌要把我從祂口中吐出來了。

神啊,求祢使我們向祢回轉,我們便得回轉(哀五21)。

在那段日子裡,有一天開車去上班時,我忽然想著,生命中如果沒有了神,每天就是上班、下班,勞苦愁煩直到離開世界的那一天,更可怕的是,我就沒有了天國的盼望……。感謝神,在那時候,我告訴自己要轉向神,要過一個有盼望的生活。

2009年起,我決定透過聽道理來重新建立我的信仰,開始在開車上下班的路上聆聽講道的錄音。這個習慣一直持續到現在。我也開始向主耶穌認罪悔改,並且認真祈求聖靈。但每次的靈恩會結束,總是帶著失望離開教會。在那時候,我不理解,自己已經一直禱告、認錯、悔改不就夠了嗎?為什麼主還不願賜下聖靈?

直到2015年3月,因為一直求不到聖靈,心情低落,禱告中就跟主抱怨說:「我該認的錯已經認了,我隱而未現的錯誤求主讓我知道。我到底要怎麼做、怎麼禱告,才能夠得到聖靈?」心情有生氣、有失望、有灰心,我想,也許我不是主的羊,所以主不聽我的禱告……,一陣低落讓我沒有動力再禱告了,甚至有個念頭,既然主不要我,那我也不想再來聚會了。

當天心情一直很低沉,晚上,我做了一個夢。

我夢見自己和七、八個人在一房間裡坐著,另外有一個人感覺是房間的主人,他分給每個人一份食物,只有我沒有。我就問主人:「為什麼大家都有,我沒有?」然後夢就變成我在一個婚禮宴客的地方,那裡有許多桌椅,但是沒有我的位子,我問負責帶位的人說:「我有訂位子,為什麼沒有我坐的地方?」那帶位的人翻開一本簿子,卻找不到我的名字,有一個名字只跟我的姓名差一個字,但不是我。我當下感覺自己是不是走錯地方了?然後有另外一個工作人員過來告訴我說,我可以留下來,因為他把別的人趕走了,把位子留給了我。但是在夢裡的我,想著我既不認識結婚的人,客人也一個都不認識,留下來還要付錢,就說我不留了。那工作人員很驚訝地說:「我都把位子留給你了,也把別人趕走了,你為什麼要走?」

早上醒來想起了這夢,我思考著,既然我清楚地記得這夢,是不是主耶穌要告訴我什麼?於是開始沉思所做的夢,在聖經裡有沒有相同或相似的事件,或是有否類似的教訓……。

起初在房間裡的夢,我想就是大家都有聖靈,我卻沒有,所以就問:「為什麼我沒有?」在婚禮宴客的地方,當然第一個想到的就是《馬太福音》二十二章中婚筵的比喻。這個比喻我知道,但我的夢又跟這比喻並不完全一樣,不同的地方是要告訴我什麼呢?為什麼我會到婚筵的地方以為我有訂位子結果不是我的名字?這是讓我最想不通的地方。

就在我一邊著手寫這篇見證的時候,我瞭解到了,這是要告訴我,就算我找到了得救的真教會(其實應該說是主耶穌召我來的),但是被召的多,選上的少,所以並不表示在天國的筵席中一定有我的位子。就如同聖經比喻裡那位沒有穿禮服的人,雖然被召到婚筵上,但因為沒有穿禮服,最後被王丟到外邊的黑暗裡(參:太二二1-14)。

主耶穌捨棄了天上的榮耀,來到世上成為人的樣式,以祂的生命為代價,救我們脫離死亡;而我,為了進入永生神的國,又付出了什麼代價?這就是我夢裡的最後一部分了,在婚筵中,後來為我準備了位子,但我卻因不願意付出代價而選擇離開。

我開始問自己,在信仰生活上,我為了要進入天國,除了聚會與禱告之外,真正有為主付出過什麼嗎?生活中的壞習慣有改變嗎?在我身上能看出耶穌基督的樣式嗎?我配稱為基督徒嗎?因此,2015年3月開始,我決定週一到週五的中午在公司不吃中飯並且去禱告,希望把這行動當做是我所獻給主的祭,期盼能蒙主悅納。感謝主,祂也早就安排好了一個不會被打擾的會議室,讓我可以安心地在裡面禱告。

你以黑雲遮蔽自己,以至禱告不得透入(哀三44)。

就這樣,大概三個月過去後,我忽然發覺,不論是以前在家裡、在教會或在公司的禱告,主都沒有聽到,因我的心與主中間有東西遮住,使我沒有辦法把心裡的最深處向主打開;我的禱告是非常表面的,只是在禱告給自己聽。後來終於醒悟,遮住我禱告的是我的罪,也是因為罪,我不敢把心打開來向神禱告。

我開始找關於禱告的道理,聽到了一篇講道,是傳道在靈恩會的禱告會時,勉勵信徒要把心放在手上來向天上的神禱告,引用了《耶利米哀歌》三章40-41節:「我們當深深考察自己的行為,再歸向神。我們當誠心向天上的神舉手禱告」。中文的翻譯跟英文有些不同,英文的意思是說,要把心放在手上舉起來向天上的神禱告。我將這道理反覆聽了好幾次,仔細思考著,我要怎麼做到如此的禱告呢?

其實,主是鑒察人心思意念的神,我心裡所想不敢在禱告中告訴主耶穌的念頭,主都知道;所以,我為什麼不在神面前把自己的心思意念向神坦白,重新省察自己,面對自己呢?

於是在接下來的禱告中,我向神傾心吐意,心中好的、壞的想法全部告訴主。那次禱告,我淚流滿面直到禱告結束,覺得禱告被遮蔽的感覺消失了,心中如釋重負,我終於能勇敢的面對主,不需要再隱藏了。

原來主是要我能誠實的面對祂,祂才能幫我,使我可以坦然無懼地來到祂的施恩寶座前,向祂祈求。

那時一直渴望聖靈,認為在我得到聖靈的那刻,才能確定主接受了我的禱告並且原諒了我,卻是仍舊求不到聖靈。想到主耶穌在《路加福音》所說的浪子的比喻。小兒子的父親遠遠的看到他就動了慈心,接受了他。那麼,天父接受我了嗎?

我把這篇比喻讀了好多次,才明白父親的愛是不變的,而小兒子的心態卻很重要。他知道自己得罪了天又得罪了父親,在悔改之後並沒有跟父親說:「我回來了。我是您兒子,我要再享受您一切所有的。」而是跟父親說:「我不配稱您的兒子,把我當您的雇工吧!」我猜想,成為雇工可能連僕人都不如,但這小兒子知道,無論做什麼,還是留在家裡最好。

我不太敢再跟主求聖靈了,覺得自己也不配得稱為是神的兒子。我向主禱告說:「我不知自己能為祢做什麼,求主讓我明白祢在我身上的旨意?」同時我也不斷地思考,我能為主做什麼呢?

神說摩西是祂的僕人,稱讚摩西說「他是在我全家盡忠的」;神也說約伯是祂的僕人,形容約伯是「完全正直敬畏神,遠離惡事」,同時約伯自己也教育著孩子要敬畏神,遠離惡事。摩西帶領近兩百萬的以色列人要去迦南地;約伯帶領著全家人敬畏神,遠離惡事。在人的眼光看來,摩西的工作比較重要,比較辛苦;但在神眼中,不管摩西和約伯做什麼,神都看他們是祂的僕人。所以,不論我們為神做的事情在人眼中是大是小,只要是神要的,我們在祂眼中都是祂的僕人。

「你這又良善又忠心的僕人……,可以進來享受你主人的快樂」(太二五21)。我們所追求的,不就是在審判的那日,能得主耶穌告訴我們說:「你這良善又忠心的僕人,可以進來享受你主人的快樂!」

我繼續向神禱告,求神讓我知道自己能為祂做什麼,祂在我身上的旨意為何?不論什麼我都願意為祂做,只求在審判的那日能與主同享祂的快樂。就這樣禱告了一段時間,在9月的時候,主賜下寶貴的聖靈!

從開始中午在公司禱告到領受聖靈,雖然只有六個月的時間,但整個回轉的過程卻是21年。主並沒有偏待我,主要我知道祂向我要的是什麼,我要怎麼樣才能坦然無懼地來到祂的面前。主從來沒有離開,而是我自己離祂愈來愈遠;主不需要我,但我卻不能沒有祂。

期盼我的見證能為同靈帶來些許幫助與鼓勵,願主賞賜聖靈給每一位渴慕主道的小羊,願一切榮耀頌讚都歸給我們在天上的父。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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