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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27日 星期五

養子不教父之過-顏嘉冠傳道-20200629-東昇教會

之前我們提到以利的兩個兒子是祭司,但聖經上說他們是不認識神的惡人(撒上二12),後來遭受神的刑罰,神也追討以利作父親的責任,因為男人是頭,是領導者,要承擔身體中的肢體的過犯。曾有一個全家信主的家庭,生了5個孩子,孩子們同心合意,全都離開主,全都不親近教會,男的娶外邦、女的嫁外邦,媳婦娶進來,還在家裡拜拜。這位家庭的父親表示孩子長大了,不聽話了,自己也是有替他禱告,看看孩子能不能回心轉意。但其實我們應該禱告的是「求神管教」孩子。

我們要趁還有指望時管教小孩(箴十九18),也就是孩子未成年時,從小就要讓他走在當走的路(箴廿二6),孩子去上宗教教育時,回家要驗收成果。不是只有父母需要敬畏神,也需要教訓兒女這樣行((申四9、10)。神的話語要充滿在我們的生活中,也要殷勤教訓兒女(申六4-9)。因為兒女是神所賜的產業(詩一二七3),是神委託經營,所以不是賜給我們就是我們的,好壞自己承擔就算了。產業沒有穩賺不賠的,因此要好好經營,若經營的不好,是會全賠光的,但經營得好有獎賞。

聖經上說,愛父母、兒女過於愛神、不背十字架的,不配作主的門徒(太十37、38),這是連作門徒都不行,遑論得救。那麼我們要如何教自己的兒女呢?要照主的教訓和警戒、養育孩子,不能隨便發脾氣,講一些沒道理的,讓兒女生氣(弗六4)。管教是為人父母的責任,兒女照真理而行,我們才會快樂(約叁一4)。

施洗約翰很大的成就,是為主預備合用的百姓(路一17),所以兒女教導得好,可以作主的工人,服事教會、服事弟兄姊妹,這在神眼中看,就是合用的百姓,我們為主預備合用的百姓,是我們最大的成就。

https://youtu.be/IVpdBTltX6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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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生侍奉付東流_祭司以利-顏嘉冠傳道-20200803-東昇教會

以利是祭司,是亞倫的子孫,也是士師(士四18),但他在祭司的職分上失職,工作上與神的靈交退化,也幾乎快斷絕(撒上三1)。眼目昏花(撒上三2),屬靈的眼睛也看不清楚。他為士師,作政治領袖有40年(士四18),任祭司從30歲做到98歲,共有69年之久,但一點都沒蒙神紀念。因此將工作做好,比做很久還重要,好好信,好好照著做,比信很久還重要。表現不好,不持守神的誡命,又悖逆神,會被神丟棄(羅十一17-22)。

https://youtu.be/7JFhVaUoTPc

以上摘自 東昇教會
https://www.youtube.com/channel/UCpkrOgnV1KBlzd27ekDz3NQ

補充
(申一35-40) 這惡世代的人,連一個也不得見我起誓應許賜給你們列祖的美地;惟有耶孚尼的兒子迦勒必得看見,並且我要將他所踏過的地賜給他和他的子孫,因為他專心跟從我。耶和華為你的緣故也向我發怒,說:你必不得進入那地。伺候你、嫩的兒子約書亞,他必得進入那地;你要勉勵他,因為他要使以色列人承受那地為業。並且你們的婦人孩子,就是你們所說、必被擄掠的,和今日不知善惡的兒女,必進入那地。我要將那地賜給他們,他們必得為業。至於你們,要轉回,從紅海的路往曠野去。

教義比較-謝順道長老-聖靈月刊2016年5、7月

導言

一.何謂教義?

1.一般神學家的定義

所謂「教義」,就是依據聖經的教訓,陳述基督教的信仰,再由神學家加以系統化的真理。

2.本會的看法

所謂「教義」,乃是直接來自耶穌基督的啟示,以陳述聖經的教訓(加一11-12)。然後,經聖經過濾既得的啟示,再由本會歷代的老前輩加以系統化的真理。因為神的聖言「安定在天,直到永遠」(詩一一九89)。「安定」:表示不動搖,不改變,有絕對權威。「在天」:超越空間。「直到永遠」:超越時間。

因此,凡未「按著正意分解真理的道」(提後二15),違反使徒所領受原始的純正福音,而來自被更改過,人所傳的信息,我們都必須拒絕(加一6-9;猶3)。

二.教義的範圍

1.涵蓋《新舊約全書》的真理

舉凡聖經觀、神觀、創造論、人論、罪惡論、基督論、救贖論、教會論、聖禮論、終末論等,都屬於基督教教義。總括這些教義,予以系統化的真理,就是「系統神學」。

2.本書的教義

本書的教義範圍,侷限在洗禮、洗腳禮、聖餐禮、安息日和聖靈,即本會慣稱的五大教義。

三.五大教義的來源

1.來自耶穌基督的啟示

本會初期的工人魏保羅遵照主耶穌的啟示,自1917年5月23日(陰曆4月3日)起,禁食禱告39天,領受有關得救教義的許多啟示。然後,本會歷代的前輩,經聖經的過濾,慎思明辨魏保羅所領受的啟示是否合乎聖經上的真理(林前十四29)。再由本會歷代的前輩將過濾後的五大教義加以系統化,而成為本會的「共信之道」、教會的信仰根基(多一4;弗二19-20;林前三11)。

2.啟示的重要性

自從第三世紀以來,多數神學家都被蒙蔽(林後三14-16,四3-4);因此,對於關乎得救教義的詮釋,有許多嚴重的錯誤。眾所周知,《新舊約全書》只有一部,救主耶穌基督只有一位,如果所有的神學家都依據聖經,「按著正意分解真理的道」(提後二15),教派怎麼會越來越多呢?

1517年,馬丁路德發起改教運動的時候,曾向基督徒強調「歸回聖經」。經他的努力追求,基督教的信仰雖然比天主教更接近聖經,但並沒有完全恢復使徒們所傳揚的原始福音。事實是,教派越來越多。如果馬丁路德以及所有的神學家都實實在在地「歸回聖經」,則不斷地興起的教派會這麼多嗎?之所以會釀成這個局面,乃因聖經是一部封住的書卷(賽二九11-12;啟五1),必須得著聖靈的啟示,才能領悟(約十六13;林前二11)。

四.學習五大教義的目的

1.明白本會的信仰確實合乎聖經

本會向來所堅持的五大教義,不但有充分的聖經根據,從未與他處經文抵觸,而且有許多體驗的印證,理論與實際一致。例如受洗的時候,看見水裡有主耶穌的血;或受洗之後,疾病得著醫治;或受聖靈,必「說方言」等。

2.看清楚得救的正路

本會的五大教義,都與得救有關。對照聖經,越查考越清楚得救正路。

3.堅固自己的信仰根基

本會的五大教義,全部建立在基督的根基上(林前三11;弗二19-20)。信從這些教義,便是把自己的信仰建立在基督的根基上,堅固如磐石,永遠不會動搖(太七24-25;林前十4下)。

4.謀求教會永遠合而為一

本會的五大教義,是本會的永遠根基。本會的同靈,惟有全體信從這些教義,本會才能永遠合而為一(弗四13;多一4)。馬丁路德與慈運理(Huldreich Zwingli),為了對聖餐觀的意見不同,而分道揚鑣,可做前車之鑑。

5.保守教會永遠不變質

主耶穌在升天前最擔憂的是,未來的教會將改變祂傳給門徒的福音(太二八20)。保羅吩咐提摩太說,必須恆守從他所聽,那純正話語的規模(提後一13-14)。

本會的五大教義,是使徒們從主耶穌領受的原始福音,也是本會的前輩傳給我們的純正話語的規模。這些教義,惟有持守到底,才能維護本會的信仰永遠不變質。

6.引導各教派的基督徒歸入真教會

各教派的基督徒因為信從錯誤的教義,沒有從水和聖靈生,而不能進入天國(約三5)。我們既然明白本會的五大教義確實合乎聖經,看清楚了得救正路,便必須盡責任引導他們歸入真教會,與我們同得救恩了。

凡是主的羊,都必聽從主的聲音,合成一群,歸一個牧人(約十16)。我們只是盡本分撒種而已,惟有神能賜予生命,叫他扎根、生長(林前三6-7)。

7.往普天下去傳福音

升天前,主耶穌吩咐門徒說,要往普天下去,傳福音給萬民聽(可十六15)。到處傳福音,是主耶穌託付給我們的責任。若不傳福音,我們便有禍;若甘心做,就有賞賜(林前九16-17;參:羅十五19、23)。

各教派的基督徒所信從的福音,雖然早已被更改過(加一6-9),尚且非常熱心傳揚;何況我們所信從的是得救的福音,能叫人領受聖靈(弗一13),豈不是應該更積極傳揚嗎?

1980年代,我曾受國際聯合總會差派,前往非洲奈及利亞去協助當地的聖工。有一次,教會的負責人告訴我說,一百多年前,英國七個宣教師搭船來非洲傳福音。結果,因為翻船而死了四個。剩下來的三個,游泳登陸。沒想到,上了岸,就被非洲人殺掉了兩個。令人深受感動的是,留下來的宣教師並不灰心,而一邊幫助當地的人工作,一邊學習他們的語言。幾年後,不但學會了他們的語言,並且成為他們的好朋友。然後,向他們傳福音。後來,信徒迅速地增加,就蓋了教堂,並以那位宣教師的名字命名。他離世,就埋葬在那裡。這段期間,他未曾回去英國;他不但傳福音給非洲人,連生命都奉獻給非洲教會了。

我們今日在傳福音的事工上,有這種熱誠嗎?

本會的洗禮觀

壹.洗禮的由來

一.主親自示範

1.約翰不敢為主施洗

主耶穌從加利利來到約但河,要接受約翰的洗(太三13)。約翰知道他不配為主施洗,因為主比他更尊貴,他連給主提鞋的資格都沒有(太三11、14)。

2.主之所以要受約翰的洗,乃為要盡諸般的義

主耶穌對約翰說:「你暫且許我,因為我們理當這樣盡諸般的義」,於是約翰許了祂(太三15)。這就是說,約翰是神所差遣的先知,他所施行的洗禮乃來自神的旨意(太二一25-26)。因此,主接受約翰的洗禮,便是遵行神的旨意,也可以說「盡了諸般的義」。「我們理當」:包括主和約翰。這就是說,主比約翰更尊貴,尚且需要「這樣盡諸般的義」,難道你不需要嗎?

3.主之所以要受洗,也是為要給我們留下榜樣

「耶穌受了洗,隨即從水裡上來」(太三16)。由此可知,主所受的洗禮是下水受浸。「從天上有聲音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太三17)。天父之所以說,耶穌是祂所喜悅的愛子,乃因耶穌接受約翰所施行下水受浸的洗禮,而盡了「諸般的義」。

二.主吩咐門徒施洗

1.主差遣門徒去傳福音

傳福音的目的,就是要引導萬民做祂的門徒(可十六15;太二八19)。

2.要給信從福音的人施洗

受洗歸入基督,才能做主的門徒(加三27;太二八19)。

三.門徒遵行主的吩咐

五旬節那一天,應許的聖靈大降,約有三千人信從福音。使徒們遵行主的吩咐,給他們施洗。於是一日之間,建立了教會(徒二1-4、33、41)。

貳.洗禮的功效

《羅馬書》六章1-5節這一段經文,固然在強調洗禮的意義;但洗禮所具有的功效,卻不能因此而被否定。惟因洗禮有它的功效,它的意義才值得強調。那麼,洗禮究竟具有哪些功效呢?

一.與主同死、同埋葬、同復活

1.洗禮的三個動作

洗禮的過程,共有三個動作,就是:低下頭,與主同死(約十九30;羅六3),此其一;全身浸入水裡,與主同埋葬(羅六4),此其二;從水裡起來,與主同復活(羅六5;西二12),此其三。

洗禮因為具有與主同死、同埋葬、同復活的功效,罪身才會被滅絕,叫我們不再做罪的奴僕(羅六6、14)。所謂「已死的人,是脫離了罪」(羅六7),就是罪案註銷,並且不再被罪律轄制。因為已死的人,沒有答辯的能力,所以不會被判罪;即使懲罰他,他也不會痛苦。因此,他的罪案就被註銷了。再者,已死的人,沒有犯罪的能力,所以他就不再被罪律轄制了。

2.洗禮不僅有與主同死、同埋葬、同復活的意義而已

如果洗禮只有與主同死、同埋葬、同復活的意義,而沒有實際功效,我們的罪案怎麼能註銷?怎麼能不再被罪律轄制,怎麼能不再做罪的奴僕呢?

二.使罪得赦

1.教會歷史上第一次洗禮

五旬節聖靈大降,一百二十個門徒都被聖靈充滿(徒一14-15,二1-4)。彼得便抓住這個機會,以應許的聖靈降臨為憑據,向那些從各地來守節的猶太群眾作見證說,耶穌已經復活、升天,成為救主了(徒二32-33)。眾人聽見這話,覺得扎心,就對彼得和其餘的使徒說:「弟兄們,我們當怎樣行?」這就是說,我們當怎樣行,才能得救呢?

彼得說:「你們各人要悔改,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叫你們的罪得赦,就必領受所賜的聖靈;因為這應許是給你們和你們的兒女,並一切遠方的人,就是主──我們神所召來的。」……於是領受他話的人就受了洗,那一天,門徒約添了三千人(徒二37-41)。

2.洗禮具有赦罪功效的根據

彼得對猶太群眾所回答的話告訴我們:使罪得赦的次序是:悔改、受洗、罪得赦;並不是悔改、罪得赦、受洗。這就是說,罪得赦的恩典,是發生於受洗的時候,而不是悔改的時候。「起來,求告祂的名受洗,洗去你的罪」(徒二二16)。這一段經文很清楚地說,受洗能洗去人的罪。

至於洗禮之所以具有赦罪的功效,乃因耶穌被釘死在十字架上的時候,有一個羅馬兵拿槍扎祂的肋旁,隨即有血和水流出來。看見這事的那人就作見證,他的見證也是真的,並且他知道自己所說的是真的,叫你們也可以信(約十九34-35)。約翰之所以要特別強調,他的見證「是真的」,他知道自己所說的「是真的」,乃因這是不可能發生的事。關於這件事,我曾請教過三位當醫生的同靈說,就醫學理論而言,該怎麼解釋呢?第一位回答我說:「這是神蹟,醫學上沒有答案。」其他兩位則說:「就醫學上來說,這是不可能發生的事。」那麼,這件事與洗禮赦罪有什麼關係呢?請看下面的經文:

約翰說:「這藉著水和血而來的,就是耶穌基督;不是單用水,乃是用水又用血。並且有聖靈作見證,因為聖靈就是真理」(約壹五6-7)。

《現代中文譯本》譯為:「耶穌基督到世上是藉著洗禮的水和犧牲的血;不僅僅用水,而是用水和血。聖靈也親自見證這是真實的,因為聖靈就是真理。」

日本《共同譯》譯為:「(神的兒子)就是:藉著洗禮的水和十字架的血來完成使命的耶穌基督。不僅僅用水,是藉著水和血來完成使命的。而聖靈是為這件事作見證的,因為聖靈就是真理。」

上列的經文讓我們看清楚,洗禮之所以具有赦罪功效,乃因耶穌基督是藉著洗禮的水和十字架的血,來完成救贖世人之使命的。因此,當我們受洗的時候,我們不僅僅浸入在水裡,而是浸入在水和血裡。聖靈也親自見證這是真實的,因為聖靈就是真理。這就是說,洗禮的時候,水裡有耶穌的血這件事,除了約翰的見證之外,還有聖靈的見證。如果再加上本會所體驗,洗禮的過程中,有時候會看見水面上有血之異象,那就有三種見證了。

舉例說,1947年7月5日,我在虎尾教會受洗。有一個來自鄉下的老姊妹,沒有受過教育,很單純。當她下水受洗時,突然很驚訝地問:「水怎麼是紅色的呢?」信徒告訴她說:「你真是好有福氣呀!你看到主耶穌的寶血啦!」這個老姊妹的見證,對我的信仰之建立,有莫大的幫助。因為我本來是無神論者,聽了我大姊的見證,知道大姊夫九死一生的恩典,我才開始來教會慕道。慕道中,聽到許多寶貴的真理,並且看見幾件神蹟奇事,知道確實有神,才決心信從了福音的。

還有一個關於血和水的問題是,《約翰福音》十九章34節記載:「隨即有血和水流出來」,即先說血,後說水。但在《約翰壹書》五章6節所記載的,卻是先說水,後說血。約翰之所以要如此敘述,乃因前者是為了強調「血」的贖罪功效(來九22),後者則為了強調洗禮具有使罪得赦的功效。

三.重生

「祂便救了我們,並不是因我們自己所行的義,乃是照祂的憐憫,藉著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更新」(多三5)。這一段經文說,神之所以要拯救我們,乃是照祂的憐憫,並不是因為我們行義;因為信主前的行為是善或惡,與神的揀選無關(提後一9;羅九11;弗二8-9)。

至於神拯救我們的動機,乃是照祂的憐憫;而拯救我們的方法,則是藉著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更新。「重生的洗」,表示洗禮具有重生的功效。主耶穌也告訴我們說:「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神的國」(約三5)。所謂「從水生」,就是受洗重生;「從聖靈生」,就是受聖靈。「聖靈的更新」(多三5),就是順從聖靈的引導,改變不好的生活習慣(羅八5-6、13;加五16;林後五17)。

教義比較(下) ◎撰文∕謝順道 ◎期數:466期 ◎2016.07號

三.奉主耶穌聖名

1.原始教會施洗時,都奉主耶穌的名(徒八16,十九5),或奉耶穌基督的名(徒二38,十48)。

2.因為耶穌是獨一救主(徒四12),所以無論做什麼,都要奉主耶穌的名(西三17)。

3.奉什麼名施洗之爭議的關鍵:凡主張「三位一體神觀」的教派,都依據《馬太福音》二十八章19節那一段經文,「奉父子聖靈的名」施洗。凡主張「獨一神觀」的教派,則依據《使徒行傳》的記錄,「奉主耶穌的名」或「奉耶穌基督的名」施洗。例如美國「聯合五旬節會」(U.P.C.),因為主張「獨一神觀」,所以向來都「奉主耶穌的名」施洗。

4.所謂「奉父子聖靈的名」(太二八19),其正意是「奉主耶穌的名」。理由如下:

第一.「名」一字,原文用單數,英譯本也是。

第二.「因祢所賜給我的名保守他們」一句(約十七11),可以由下列幾種譯本的譯文看出,「父的名」是耶穌:

《現代中文譯本》譯為:「藉著祢的名,就是祢賜給我的名,保守他們。」

日本《文語體譯本》譯為:「在祢所賜給我的祢的名裡保守他們。」日本《新改譯》的譯文,與此相同。

日本《共同譯》譯為:「藉著祢所賜給我的祢的名保守他們。」

《標準本》譯為:「我在祢的名裡保守了他們,那名是祢所賜給我的。」(I kept them in thy name, which thou hast given me.)

5.父與子,原為一(約十30,十四9)。聖靈是父的靈(太十20)、神兒子的靈(加四6)、基督的靈(羅八9;彼前一11)、耶穌的靈(徒十六6-7)。

陸.嬰孩可以受洗嗎?

一.嬰孩可否受洗之爭議關鍵

1.凡主張「洗禮與得救無關」的教派,都反對嬰孩受洗。反對的理由是:任何人一經受洗,便加入教會,成為會員。嬰孩不明白真理,沒有信心,而且不懂悔改,沒有資格成為會員,所以不可以受洗。

2.凡相信「洗禮關乎得救」的教派,都堅持必須給嬰孩受洗。

二.嬰孩可以受洗的理由

1.有原罪

嬰孩有原罪,就是從亞當遺傳下來的原始罪(詩五一5;羅五12);若不給他受洗,罪得不著赦免。無人有權力掌管死期(傳八8),所以應該趁早為他施洗。

2.憑著神的應許

受洗赦罪的應許,連兒女也有分(徒二38-39)。兒女雖然未必是嬰孩,卻不得排除嬰孩。1990年代,我在印尼雅加達教會協助聖工的時候,與一位帶領基督徒團契的牧師討論嬰孩可否受洗的議題。我依據《使徒行傳》二章38-39節這一段經文說,嬰孩可以受洗是神的應許。他說:「此處只有說兒女,沒有說嬰孩呀!」我問:「兒女不可以包括嬰孩嗎?」他回答:「不夠清楚。」我再問:「你認為該怎麼說,才夠清楚呢?」他回答:「應該說:『這應許是給你們和你們的兒女,包括你們的嬰孩。』這樣才算清楚啦。」最後,我說:「這種說法,豈不是等於說嬰孩不是兒女嗎?如果我說:『人和婦女』,這樣不是等於說:『婦女不是人』嗎?」

3.割禮的預表

割禮是舊約選民的入門禮(創十七9-14),洗禮是新約選民的入門禮(加三27-29)。舊約選民所受的割禮,預表新約選民所受的洗禮(西二11-12)。舊約選民的男嬰出生第八天,什麼都不懂,就要受割禮(利十二2-3)。這件事預表嬰孩必須受洗。

4.過紅海的預表

舊約選民過紅海這件事,預表新約時代的洗禮(林前十1-2)。舊約選民出埃及,過紅海的時候,連嬰孩也包括在內(出十9-10、24,十二31)。此事說明應該給嬰孩受洗,不可以棄絕他們。

5.原始教會的史實

原始教會施行洗禮的時候,都以「家」為單位(徒十六15、32-34,十八8;林前一16)。嬰孩也是「家」的組成分子,所以全家受洗之時,不得將他們除外。

柒.受洗後的注意事項

一.不可再犯罪

1.受洗只有一次機會

受洗是與主同死(羅六3、8),主為我們受死,只有一次(羅六9-10)。所以我們受洗歸入基督(加三27),也是一生只有一次機會(弗四5)。因此,受洗後,要謹守聖經的教訓,不可再犯罪(羅六1-3;約八11,五14)。

2.不至於死與至於死的罪

罪有不至於死,也有至於死的罪(約壹五16-17)。受洗後,若犯了不至於死的罪,就要切實悔改,主的血必洗淨他一切的不義(約壹一7-10);教會的同靈也應該為他祈求,神必將生命賜給他(約壹五16節上句)。如果故意犯了至於死的罪,就不再有贖罪祭(來六4-8,十26-31),教會的同靈也不得為他祈求了(約壹五16節下句)。

3.哪些罪是至於死的罪?

究竟哪些罪是至於死的罪,聖經上並沒有清楚的規定。本會在傳統上認為凡比較嚴重的過犯,都屬於至於死的罪。例如十誡中所禁戒(出二十1-17),下列幾項:

其一、除了真神之外,又有別的神者(第一誡)。
其二、跪拜偶像者(第二誡)。
其三、過分不孝父母(第五誡),污辱主名,並且不聽從教會的勸戒者。
其四、殺人者(第六誡)。
其五、犯姦淫者(第七誡)。
其六、偷盜(第八誡),而且情節嚴重者。
其七、作假見證陷害人(第九誡),造成嚴重傷害者。
其八、歸入不同宗教或基督教其他教派,背叛本會的信仰者。

二.當有新生的樣式

1. 受洗是與主同死、同埋葬、同復活,所以受洗後的一舉一動,都要有新生的樣式(羅六4)。

2. 所謂「新生的樣式」,就消極方面而言是,不將肢體獻給罪做不義的器具(羅六13節上句);也就是說不再做罪的奴僕,活在罪中(羅六6、2)。在積極方面來說,則要像從死裡復活的人,將肢體做義的器具獻給神(羅六13節下句);這是活祭,是聖潔、神所喜悅的(羅十二1)。

三.父母的責任

1.父母對受洗後的兒女,必須盡責任教導他們走當行的道,使他們終身不偏離(箴二二6)。

2.教導兒女的標準是,主的教訓和警戒(弗六4)。教導的方法是,無論坐在家裡、行在路上、躺下、起來,隨時隨地都要談論(申六6-7)。

3.提摩太從小就明白聖經,有得救的智慧(提後三15),是他母親悉心教導的成果。他心裡無偽之信,則由他外祖母和母親兩代持續地培植而得來的(提後一5)。

以上出自:
教義比較(上)-謝順道長老-聖靈月刊2016年5月
https://joy.org.tw/holyspirit.asp?num=10506
教義比較(下)-謝順道長老-聖靈月刊2016年7月
https://joy.org.tw/holyspirit.asp?num=10765

2020年11月23日 星期一

恩主眷顧,化險為夷-楠梓教會 陳萬壽-《蒙恩見證集5》

蒙恩者:陳萬壽,住高雄市楠梓新路,屬真耶穌教會楠梓教會。

哈利路亞,奉主耶穌聖名作見證:

我姓陳名萬壽,屬楠梓教會信徒,全家六口歸主已逾二年。感謝主,這二年多來蒙主恩惠甚多,在此列舉四則見證,聊報主恩。

民國七十二年六月九日:

下午三時,我從屏東回楠梓,因心情不好,想到教會禱告,所以先去蘭姊家拿教會鑰匙。當我騎機車經大馬路到八十四巷時,忽見一位約三歲大的小女孩,騎著小三輪車從巷裏衝了出來!我一時煞車不及,拖了二、三尺遠,結果還是撞上了:小女孩人車倒地,大腿被我機車的前輪輾過,而小腿被後輪壓個正著。鄰近婦人看見,大聲喊叫,我馬上下車抱起小女孩,往洪外科醫院跑。一路注視小女孩的情況,發現她腿上、鼻子均流血,當時我極為緊張,於是又跑去告訴蘭姊一同到醫院。經過檢查、打針、照X光後,發現小女孩只是外皮擦傷而已,骨骼均好好的。感謝主的鴻恩,讓我化險為夷,免去了一場大麻煩。

民國七十二年八月十三日:

當天是星期六,下午我留在公司加班,外面下著傾盆大雨。到了五時許雨勢漸小,我駕駛堆高機經過垃圾場時,中間有一道欄杆,因為馬路積水過高,看不清楚道路與水溝的分界,車子撞上了欄杆,手握之回轉盤反彈打在手上。當時覺得手麻木難忍,手錶也不見;心想,手錶打落必被水沖走了。想不到,等積水退了以後,再到現場尋錶,發現它就掉在水溝旁,而錶帶斷成了四截。這次手雖扭傷,但不嚴重,並且錶掉進水裏又能再尋回,真感謝主。

民國七十二年九月五日:

記得那天是星期一,晚上孩子們都到教會去,我留在家裏幫忙太太繡學號的工作;因為當天顧客很多,人手不足。約八時左右,有一位學生要上樓繡學號(我家住三樓)結果被看守樓梯的狗咬傷了大腿,她上樓告訴我們後,我即時為她裹傷。過了不久,她痛得哭了起來,見狀我馬上載她到外科醫院打針。要回來時,因為過於慌張,連續撞倒三部機車,我自己也是人車倒地。等我爬起來一看,機車的碼錶、大燈上的油漆,均脫落一大片,而我自己卻只兩腳擦破一點皮。真感謝主的大愛,保佑我平安。

民國七十二年九月八日:

上午十時左右,我駕駛的堆高機因為輪胎漏氣,行車不穩,經打氣後,叫修理員查看是否尚有其他毛病。修理員試車駛了一大圈回來後,告訴我車子沒問題,可能內胎破了要拆下補,於是我就自行拆輪胎修補。當我拆到最後兩支螺絲時,突然輪胎爆炸,發出了極大的響聲(拆輪胎前應該先將內胎氣放盡,我卻忘了),將我手上的梅花扳手也炸掉了,而我人卻好好的。修理員看到這種情況,馬上過來說:「你今天的命是撿到的,如果是前幾天(農曆七月份),你可能就完蛋了。你沒聽說輪胎炸死過人的事嗎?」當時我立即回答:「我是一個基督徒,主耶穌會幫助我,使我平安。」

主恩是如此的浩大,故不敢緘默,特此見證,以榮主名。阿們!

(摘自真耶穌教會台灣傳教七十週年紀念叢書《蒙恩見證集5》,棕樹出版社發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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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難產中蒙恩-楊瑞雲見證 邵淑玲代筆《蒙恩見證集13》

蒙恩者:淡水教會 楊瑞雲見證 邵淑玲代筆

哈利路亞,奉主耶穌聖名作見證。

「然而女人若常存信心、愛心,又聖潔自守,就必在生產上得救。」(提摩太前書二章15節)。

我的大媳婦懷孕六、七個月之時,常流鼻血,最嚴重的一次是一直流2小時才止血。生產前,醫生發現她惡性貧血,血凝結比一般正常人慢3倍。(正常人滴血4分鐘左右,血液自會凝結,而我的大媳婦要在12分鐘以後,才會凝結。)輕輕的碰她一下,就會瘀血。

1972年12月15日至17日,在台北仁愛醫院待產。因血液過少,醫生一直為她輸血。15日病況未見好轉,反而更形嚴重(血壓更下降)。16日在待產室,醫生用氧氣幫助體內嬰兒呼吸,而她本人因身體太衰弱,不能自然生產,但也不能開刀。當時的情況很危急,醫生買了很多的血液及凝血素。

全家人迫切的禱告神,還覺不夠,就打電話請教會的傳道者及兄姊助禱。有位醫生還告訴我女婿說:「依此情況,靠你們的神較穩妥,我們已盡人力。」我們的心非常著急,坐著、站著,無時無刻不住的禱告神。感謝神,大媳婦那時雖未受洗,但也很順服的和我們一起禱告。

17日早上10點,嬰兒在機器的扶助下,很順利的出生。但母體卻未脫離險境,我更迫切的求告神,憐憫我的大媳婦平安渡過此關,因為我的孫子不能沒有母親。感謝神,垂聽了我的禱告。

1973年5月20日,大媳婦與唯信(吾孫),一同領受浸禮,歸入主名下。「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羅馬書五章8節)。真是如此,我深深的體會著。

懷第二個小孩時,醫生檢查的報告和第一胎的情形一樣。我們很緊張,常到教會請傳道者及兄姊助禱。得知馬利亞執事在大同幫忙聖工,就趕到大同請她按手禱告。禱告完後,我們要求她再為我們代禱一次,但她卻說:「趕快回去,回去就可生產!」

隔天我到教會聚會,馬利亞執事問我:「情形如何?」我非常愉快的告訴她:「感謝,差點來不及生產!」真的,倘若不是馬利亞執事的催促,真會來不及生產,因為回家後,將東西整理好,到醫院剛辦完手續,就聽到順利生產的消息了。

「應當一無掛慮,只要凡事藉著禱告、祈求和感謝,將你們所要的告訴神。神所賜出人意外的平安,必在基督耶穌裏保守你們的心懷意念」(腓立比書四章6-7節)。神果然賜我們意外的平安,我們深深的體會著。因為我的大媳婦12點15分生產,但12點還站著與醫生講話呢!

感謝神的大愛,願一切榮耀歸給天上的父。阿們!

(摘自真耶穌教會台灣傳教七十週年紀念叢書《蒙恩見證集13》,棕樹出版社發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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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顧信仰路,數算主恩典-開元教會 呂正言-聖靈月刊2013年3月

哈利路亞,奉主耶穌聖名作見證:

55年前受洗的一幕,已不復存在記憶中,但卻深刻的決定了我的一生。從此,我成為基督徒;成為真耶穌教會的信徒;成為主耶穌疼愛的兒子,一生蒙受神無比的恩典。

一、信主經過

我在日據時代後期開始任公務人員,任職於台南州廳。25歲逢台灣光復,因國民政府更改轄區,因此,被分派至雲林縣服務。先在斗六,後到北港鎮的稅捐稽徵分處服務。

在那裡,巧遇也是來自台南的同鄉林宗力先生(即後來歸仁教會的林宗誠長老)。在那交通、資訊不發達的年代,能遇到同鄉人,總感特別親切,無所不談。林宗誠長老基於神給予的使命感,當然不放過向同鄉傳福音的機會,時常向我見證信主的平安喜樂。

我出生在台南的傳統大家庭,曾祖父、祖父兩代曾為清朝官員,後從大陸遷居台灣台南府城,並闢建閩式大厝。自小居住在大厝內,每天都有祭拜事宜,常常都有祭典進行。

我常看在眼裡,發覺許多矛盾之處,詢問長輩,都不能得到可說服自己、合理的答案。心裡時常疑惑:為什麼總是說祖先的魂魄在牌位上,有嗎?為什麼祖先要折騰子孫每天拜他?不拜,就有禍病纏身?祖先不就是自己最親的家人嗎?最親的家人,會如祭典執事者所言,禍害子孫嗎?人生從哪裡來?死往哪裡去?

在充滿矛盾、懷疑中,啟發自我追求真理的意念,開始尋求合理的解答。於是研讀儒學、佛經,卻得不到可解心中疑惑的答案。也曾到基督教許多教派去慕道,但也感覺他們所講的道理,空洞乏味,缺乏永生之道。

直到聽了林宗力先生的見證,並跟隨到真耶穌教會慕道,發覺真耶穌教會講道都依據聖經,奉聖經為唯一的圭臬,並體會到真耶穌教會有真神的同在,心中為之一震,直呼找到了神,找到了長年心中疑惑的真正解答。

原本,人應該敬拜的,是創造天地萬物的主宰,祂是獨一真神。祂深愛世人,在人類背離祂,活在屬世的罪惡中時,還親自道成肉身,降生來到世上,名為耶穌。為祂摯愛的世人,背起十字架,且釘死在十字架上,從而賜給人類永生。人類只要相信祂,遵行真道,死後,就可回到祂預備妥當的至美天家。

當時既已找到真正的救主,決定把所尋獲的救恩帶回家裡。

斯時,逢年僅1歲多的次男(文淵),感染當時甚為流行的小兒痲痹症,身體虛弱,左腳瘸腿。四處求醫,但找遍中西名醫,都無法使兒子的病得到醫治,依然瘸腿無法站起。內人為此,也拜遍北港、台南兩地廟宇,求籤問罫均沒有效果,更是焦急萬分。

於是,在我的勸說下,內人跟著一起到真耶穌教會慕道。慕道期間,北港教會同靈為了兒子的病,不斷愛心代禱。尤其,林宗力先生和太太(後來按立為葉香真執事)更是表現出基督徒無私的關懷,幫助照顧生病的次子,及年幼的子女,噓寒問暖,給予最大的愛心。

在同靈的代禱與主耶穌憐憫下,慕道不久的我們一家,終於看到神的恩典。兒子的病有了起色,癱瘓的左腳逐漸有了知覺。本來,根本無法自己站立,此時卻能倚靠牆壁、椅子站立起來。病症的明顯好轉,給了我們更堅定的信心,而決定終身信靠耶穌。

於是,在1957年6月,趁著鄰近教會──嘉義教會舉辦靈恩會的機會,我們夫婦帶著年幼的子女,一家六口同往接受大水洗禮,全家歸入主的名下。

感謝主!是主耶穌的大愛,揀選了我們一家。我們能成為基督徒,這完全是神給予的最大恩典;世界上的人類那麼多,神偏偏在萬民中給了我們最好的機會。

藉著本人對真道的渴望,藉著次子的病感動內人,帶領我們一家信主;使我們成為能得救、有永生盼望的人。不但活在世上得到平安,將來又能夠進入神為我們預備的天國,這種極大的福氣,是神對我們特別的愛;是主耶穌給我們一家最大的恩典。

二、四子下痢得醫治

四子文琦出生三個月的某天,一天當中下痢十數次,經過西醫的診察,兩三次的服藥仍無效。後改服用中藥店特效藥丸,是當時初進口的美國仙丹,4-5小時服一顆,然而服了兩三顆亦下痢不止,此時我心開始急起來,心怦怦跳,感到嬰孩有生命危險,卻沒有方法可救治。

我們夫妻二人跪下禱告,求主施恩醫治,流淚迫切禱告到全身疲憊。待我睡了,妻仍不停禱告,終於天明時得主憐憫,不再下痢。神蹟出現,我感謝主恩不停,主救了我幼小的嬰孩。

之三 長子為領會踏進會堂,牙齒即刻不痛

在日常生活中,神亦時時看顧,常伴左右,作我們隨時的幫助。

我的長子文祥屬台南教會,現任台南教會執事,常被派到台南區各教會協助安息日領會。有一次派往麻豆教會領會,當天忽然牙痛,痛到嘴巴打不開,除了禱告祈求主耶穌醫治外,一方面想尋人代替之,但因事出突然,對方準備不及,未能接受,只好獨自開著車向麻豆教會出發。

一路上,牙齒仍痛著,但到麻豆教會一踏進會堂的門檻,奇妙的事情發生,牙齒立即不痛,能領會一個小時之久,待返程途中,牙齒才又繼續痛起來,回家後即找牙醫治療。此為長子事後講給我聽的,讓我們知道神的作為既奇妙又偉大,並且時刻伴隨在我們身邊。

四、主幫我買法拍屋而得利

早期的年代,各行各業中,公務員是固定薪資,無其他收入。有一次與長子談起公務員生涯時,提到在神看顧下,我用公務員每月所領微薄的「薪水」,把他們養大,供他們讀書,直到就業。這話讓我回憶起17年前,主曾幫我賺了一筆錢。

萬軍之耶和華說:你們要將當納十分之一全然送入倉庫,使我家有糧,以此試試我,是否為你們敞開天上的窗戶,傾福與你們,甚至無處可容(瑪三10)。

主幫我賺錢的經過是這樣。

當我們向銀行借款因故無法繼續繳納時,房屋就會被法院查封,待法院公告拍賣日期後,人人都可經由拍賣取得,得標價通常低於市價許多,買方將房屋簡單整修後,再出售賺取差價,這種投資在當時是相當盛行。

「恰巧」長子住家的鄰居,向銀行借款因故無法繼續繳納,房屋就被法院查封拍賣,由於是在長子住家隔壁,屋況相當了解,就到法院經過拍賣相關手續,竟然讓我得標,過戶後將房屋簡單整修,約一年餘出售,竟得賺取為數不少差價。

當時我想房屋乃20多坪的公寓,鄰近有市場,巷口有公車招呼站,鬧中取靜,非常適合家庭居住,定有許多人想購買,所以在寫標價時非常小心,惟恐標不到,最後開標竟然只有我一人投標。每當想起這段往事,真是感謝主奇妙的作為及賞賜。

五、夜半起床見撒但

2006年某天夜間兩、三點時,因尿急起床,步行3-4步,尚未到達廁所,聽到家中吃飯的桌椅那邊傳來麻將牌摩擦的碰撞聲,也看到椅上坐著四隻像黑熊的身影,正在打麻將,我知道是魔鬼,又緊張又心慌,仔細一看,牠們全身黑毛且有光澤。

我與牠們其中一隻四目相對,約經一、二分鐘,忽然想起,曾聽過某位長老趕鬼的見證,就照樣說著:「奉主耶穌聖名趕撒但,撒但出去!」

如此吆喝一聲,這四隻黑熊就乖乖地站起來(比我還矮,約五台尺高),慢慢的移動,宛如百貨公司電扶梯一樣的速度,牠們身軀變成灰白色,且長長細細的,進入沐浴室黑暗的排水孔逃了出去。本以為牠們會從窗戶出去,果然牠們是不愛光明喜愛黑暗的。魔鬼出去之後,我則安然繼續入睡。

六、家母信主病痊癒

家母年紀老邁、長期住院於台南市民權路韓內科醫院,後又轉入署立台南醫院,臥床七、八個月後返家休養。此段期間我向教會借來見證錄音帶,陸續播放讓她聽,聽了一段時間,適逢教會的靈恩佈道會,便邀母親前往,她也歡喜來接近教會、聽主的道理,後來決心信主。

我將母親要受洗歸主的事告訴小妹,小妹回說,母親去信耶穌,已過世的父親誰祭拜?就在母親要受洗當天早上,到家中阻擋,那一次就無法受洗。

事經半年後,教會再度舉行靈恩佈道會,家母還是繼續報名受洗,並禱告求主帶領、開路。受洗那天,我們提早出門坐教會的車前往洗禮的地方,母親終於受浸歸主。

回途,母親在車裡吐了好多胃中污漬物,回家後免不了妹妹一頓責罵。然而受洗後的母親病就立刻好轉,和正常人一樣行動自如,也能到鄰居住處閒談聊天。反對母親受洗的妹妹看到母親病蒙主醫治,便告訴我的兒子說,要常常帶阿媽到教會,感謝主恩。

受洗後的母親常與我們子孫一同到教堂守安息日,總是坐在會堂第一排,母親耳聰目明,受洗時87歲,離世時92歲,有五年半,我們祖孫四代同沐主恩,這是她最歡喜的一件事。

七、告別式的香味

我的丈母娘離世後,遺體由內壢運到她的故鄉西螺,子孫隨著。入門不多時,次子文淵與四子文琦二人聞著濃厚香氣,一直飄蕩在室內,兩人就四處查究,並向內弟詢問是否鄰近有賣花的商店或香料工廠之類的,不然為什麼那麼香?內弟回答說沒有,不知香味從何而來,後來才知道是從遺體發出的香氣。

經上說:因為我們在神面前,無論在得救的人身上,或滅亡的人身上,都有基督馨香之氣(林後二15)。

八、主安排的得救電話

蒙主看顧,我平常除高血壓及心律不整外,並無其他病痛,身體尚屬健康。2008年11月6日上午十點半,忽然全身顫抖,感到寒冷,講話困難,又吐出大量的胃漬物。

平常一人在家中,兒媳及孫女皆上班,無法告知家人帶我到醫院急診,等到下午孩子們下班尚有5、6個小時,屆時不知是否還能活著呢?

剛好地震搖晃得很厲害,就在此時,住在新竹的長女,打來問安的電話,我簡單說明需立刻送醫,並要她通知孩子中任何一人快速回來送我去醫院。此時,我想我有救了,是主幫我安排聯絡的,我主幫我,救我!

約經過20分鐘,長子與四子返家,緊急撥打119送到醫院。因嘔吐的胃漬物一部分流入肺臟,造成嚴重肺炎,我被送入加護病房,喉口塞一東西不能說話,醫師也禁止任何人探病。經過12天後轉住普通病房,經檢驗,我的病是膽結石,發作時會引起嘔吐,醫生要我先回家休養,待體力恢復,才能開刀拿掉膽結石的部位。

回家靜養兩個多月後,2009年2月12日進入醫院開刀,肚皮開了約30公分,摘除膽及膽囊。在奇美醫院住院中,有次,我不知何因忽然呼吸困難,在旁醫師發現我將近死亡的狀態,兩三位醫師及醫護人員趕緊搶救。此時我已昏迷全然不知,是孩子們後來告訴我的。原來在專心醫治結石病症時,忘了吃心律不整的藥,平常早上會固定吃藥,此段住院期間卻忘了,以致發生中風。經核磁共振得知是第三次中風,剛出院前三、四個月行動需依賴拐杖及旁人的協助,現在已能自己行動,主留我生命,感謝主救我。

後記、主滿滿的祝福

回顧55年前於信仰道路上,主揀選了我,一生當中蒙主看顧無數,日常平安的生活就是主的同在、主的恩典。例如在我受洗後因育有一女四男,孩子尚幼少時,我就煩惱一家生計靠我一人微薄公務員薪資,僅足日常生活及兒女們學費支付,更不用談買屋居住,也惟恐兒女們長大後無力購屋居住……,擁有諸多憂煩。如今我的孩子們皆有一份固定職業,也有從職場退休在家含貽弄孫了,且各人有屬於自己房子一或二棟,讓我想起讚美詩〈救主明白你憂傷〉的副歌:「人生世事本就無常,難免驚濤、駭浪;救主明白你的憂傷,祂必幫助無量」。

感謝主的恩典,祂知道我的憂慮,一直引領眷顧著,我們只管將一切交託在祂面前,祂將會賜給我們意想不到、恩上加恩的平安。願一切的榮耀歸於天上的主,阿們。

※ 呂正言弟兄於2012年12月16日安息主懷,享年91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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