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世福音工作該有的立場,也就是傳福音的人,在神面前的身份是「祭司」。我們將身體獻上,似乎是付出了很多,但這不值得掛在嘴巴上炫耀,因為獻上成為活祭,是聖潔的,是理所當然,這是本分。獻上當活祭,是要殺死剝皮砍頭的,臟腑需要洗乾淨,剁成一塊一塊的,擺在壇上用火焚燒,雖是這樣,卻成為「活祭」(羅十二1),不會因為獻上就死了,雖然獻上是殺死沒錯,可是因為確實操練「因信稱義」,從當中領受「聖靈的更新」。有此歷程,生命會充滿體驗及見證,如此,去傳福音時,方能表達聖經道理與自己的領受,也因經歷許多靈戰,能感受人的靈性,不停體驗神的帶領。
因此,傳福音時,神對我們的要求,就是祭司,既然稱為祭司,必須有所獻的,要反省我們傳福音時,所獻的是靈祭嗎?必須敬虔警醒做檢討,不然就會用成果來代表福音工作的成敗。福音工作要懂得掌握除酵,要成為聖潔、合神心意的祭司,否則很難承擔這個工作。另一個重點是傳福音時,要傳揚「神的道」,不是傳「人的道」(人本化福音),我們要持守從起初傳承下來的真道規模,不要妥協及變質,不然到最後,傳福音給別人,自己反而沒得救(林前九27),也就是雖然有傳福音,但因不潔淨、不守道而被棄(太七21-23),也因努力的成果不屬耶和華而枉然勞碌了(耶五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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