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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29日 星期六

「聖」與「俗」問答(下)-黃家真整理-青年團契-1996.09

 1.若好友至外國旅遊,帶回一些藝術品,在當地是有偶像意味的,是否可以擺在家中?

別國的藝術品,若因未信者認為是偶像,而影響基督徒的身分或看法,就要因著這個緣故,而把他丟棄。若不能造就人的事,寧可不作。聖經記載:「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無論何人,不要求自己的益處,乃要求別人的益處。」(林前十23-24)

2.有主耶穌被釘十字架的項鍊,可以戴嗎?

一般單純的十字架是可以戴的,但各人信心不同,照各人心中酌量去作即可;至於十字架上有耶穌像的不要戴,以免將之偶像化。

3.有未信主的親友離世,是否可以對死者敬禮?

因本會遵守第二誡:「不可雕刻、跪拜偶像。」所以主張不可對死人敬禮及捻香參拜;但若還有未信主的親人離世,若不做膜拜會遭親友的指責,那麼就要看自己的信心來決定。若有信心面對,則不論親友如何指責辱罵,也不因逼迫而屈服。如明知自己很脆弱,禁不起打擊,就不要前去接受試探;或者可找信心較好的同靈,一同禱告之後陪同前往。有個信徒在禱告後,正當家人在拜拜時,他剛好適時暈倒而逃過一劫。如果存著敬畏神的心,建議儘量避免前往。若有信心前往,則站在一旁默哀即可。

4.如果二十歲的信徒身為長孫,被迫去端香爐時,該如何是好?

最好找藉口躲掉。因魔鬼要加害我們,往往是我們製造機會給牠,所以只要逃離現場,我想大人的憤怒也只是暫時的。話說回來,一個孩子不幸受威權逼迫,一個口令,一個動作,但他並非出於自己心甘情願去做,只要懂得向神認罪悔改,相信神有慈愛的心腸,必憐憫他。拜偶像是要視自己的心意問題,出於自願才能稱得上。

5.任職於未信主的人的公司,要問公司準備拜偶像的物品,市否可以?

這是不合宜,最好是拒絕替老闆準備。例如有位弟兄為避免此事,則在拜拜當天請假。或者可用自己平日的好行為,去取得老闆的諒解,不勉強你去作惹神怒的事;再者,在求職時即表明自己是基督徒的身分,和老闆商量不要派此類的工作給我們,而在其他事上,身為基督徒當格外勤勞。

6.公司每年都有黃曆出刊,若客戶向我們信徒索取,是否要贈與之?

送黃曆等於是在助長迷信之風,故我們信徒最好不要牽涉,因神是忌邪的;但遇客戶來索取時或可贈與本會傳單、小册,並作適切見證。我們是神的兒女,所以要把聖俗分別出來。聖經記載:「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義和不義有甚麼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甚麼相通呢?基督和彼列有甚麼相和呢?信主的和不信主的有甚麼相干呢?神的殿和偶像有甚麼相同呢?因為我們是永生神的殿。就如同神曾說:『我要在他們中間居住,在他們中間來往。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又說:『你們務要從他們中間出來,與他們分別;不要沾不潔淨的物,我就收納你們。我要作你們的父,你們要作我的兒女。』這是全能的主說的。」(林後六14-18)

7.若家中僅一人信主,但父母央求我們協助祭拜的事宜,我們是否去幫忙?

要用最短的時間告訴父母,拜的東西絕不可吃,拜偶像的事情絕不可做。凡聖經告訴我們不可以去行的,就萬萬不可以行,因我們謹守真道遵照聖經而行,相信神必因你內心尊主為大,無奈肉體軟弱,無力拒絕;念在你不是自願而憐憫你的罪,因此要向神懺悔認罪,求主免去試探。

8.基督徒可以學氣功或用氣功治病嗎?

初級外丹功或瑜珈術是以運動為主,有益身體健康,許多年長的信徒也流行此類運動,因為氣功初步基礎階段好像有氧體操一樣。但進到某一個層次之後,常有邪靈會掺雜運行(如「外丹功」、「瑜珈術」),故不宜深入學之。氣功治病之處,若沒有擺神壇祭拜偶像,那麼讓他看病是無妨的,但怕的是氣功治病有邪靈工作。

9.有外邦人贈送他們拜過的食物,我們該如何處置?

我們就退還並婉拒說:「我們是信耶穌的,不吃拜拜的東西,謝謝您的好意。」假設收了之後才曉得是祭拜過的就送還或將之丟棄。

10.拜過的東西自己不吃,可不可以拿給別人吃?

因為吃祭物等於讓吃的人跟魔鬼的關係更密切,並給魔鬼留地步,所以自己不吃拜過的食物,也不要拿給別人吃。所謂「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11.有的學校或公司硬性規定要打禪、練瑜珈時,身為基督徒的我們該如何自處?

表明我們信主耶穌,不能打禪及打坐,如果老闆仍堅持考慮換不違背信仰的工作。若在學校則向老師聲明自己是基督徒,因為信仰的關係我們不做這些事。

12.掃墓時,到墳前可以獻花或在禱告中和死人說話嗎?

其實人死了靈魂就離開肉體,所以向死人說話毫無果效,等於是自言自語。若心存「死人會來聽你說話」的心,則會演變成和魔鬼說話,這樣做是不對的。向死人獻花也是不對的,因墳墓裡的是屍體,親人的靈魂並不在此。在我們掃墓整理環境的同時,順便插一束花美化環境是無妨,但不要獻花敬禮,做一些不必要的動作。

13.在會堂舉行婚禮時,可做放禮炮、撒紙花的舉動嗎?

不應該有此舉動,如此會破壞了會堂應有的敬虔肅穆氣氛。如聖經記載:「惟耶和華在祂的聖殿中,全地的人,都當在祂面前肅敬靜默。」(哈二20),但在會堂外撒紙花是可行的,只要別忘了結束時加以清掃。

14.在會堂可嬉戲、唱遊嗎?

嬉戲不敬虔是不可以的,但唱遊則要看情況與動作,如韓國詩班來訪時,他們跳得很純真、很得體,不是在會堂亂蹦亂跳,而違背敬虔肅穆的原則。

15.若是在會堂辦的惜別晚會,可以點蠟燭?

點蠟燭是為了營造氣氛,但在會堂是不適當的。我們只要以誠實的心靈敬拜神即可,不必用人的方法去製造氣氛,因神看重的是人的內心。

16.生日蛋糕上,可以點蠟燭嗎?

在年輕人好玩喜新鮮的心理因素下,也無可厚非。平心而論,生日要懷著一顆感恩的心,感謝父母及神的看顧。譬如:母親生你時難產,在禱告中平安生產,可以過生日時紀念神的恩典。或著長輩藉生日時見證神的恩典給未信主的家人聽,藉此激勵他們來親近神,這樣的立意很好。但不要把過生日看得比聚會還重要,更不可把做生日當成榮耀自己的機會,而忘了神。在生日宴會中喝酒、奢華宴樂,惹神憤怒就更不好了。

17.在會堂中應避免那些不敬虔的舉動?

(1)不要在會堂內或聚會中作買賣。

(2)不要利用聚會機會,進行標會或借貸款項。

(3)不要在聚會場所內發請客柬帖。不要以聚會場所為宴客場所。和屬肉利益有關的事都不要做。

(4)不要隨地吐痰、丟紙屑,或讓小孩嬉戲追逐,要保持會堂的肅靜與清潔。

(5)勿穿戴不正派、不端莊的服裝進會堂。在衣著上穿戴上,男女當有分別。

18.有人在不違背自己是基督徒的原則下,隨從風俗在廟宇中拿香,但是把香橫拿不拜拜,這樣好嗎?

把受造之物當作神來敬拜事奉這就是拜偶像的定義,若心裡拜則是在拜偶像。若不敢承認自己信主,這問題就大了;既是基督徒就不要違背自己的信仰,不要去拿香。為了怕人家生氣而隨俗行事太鄉愿,這樣就沒有分別為聖。其實只要平時敢承認主耶穌,分別為聖的事就已做好了。例如:抽菸、喝酒的誘惑,只要告之我是基督徒不抽菸、喝酒,事情就解決了。所以只要大膽的言明自己是基督徒,則可避免許多困擾,因主必同在幫助。

19.元宵節有提燈籠、舞龍舞獅等,非常熱鬧,身為基督徒,可以去參與盛會嗎?

正月十五日是元宵節,又稱上元節,是國內第一個大節。大家都以迎春的愉快心情,舉行各種慶祝來歡慶良宵。這一夜除吃湯圓外,看花燈、舞龍舞獅、放煙火、猜燈謎,構成夜的奇觀,有聲有色,熱鬧無比。自古以來,有許多習俗是不好的,如今我們是蒙恩人,有些異端邪說,便應當脫離。如聖經記載:「那時,你們在其中行事為人隨從今世的風俗,順服空中掌權者的首領,就是現今在悖逆之子心中運行的邪靈。我們從前也都在他們中間,放蹤肉體的私慾,隨著肉體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本為可怒之子,和別人一樣。」(弗二2-3)。

漢朝末年有位張天師(張道陵),將宇宙分為天、地、人三界,因此有三界公。而上元節即是天官堯帝的生日,相傳堯帝在位時,政通人和,因此認為堯帝能賜福氣,俗語說:「堯天晴朗,風調雨順。」所以大家盼望上元時,堯帝能賜福,使新的一年能風調雨順、國泰民安。其實賜福氣不在堯帝,乃在天上真神。如經云:「你若留意聽從耶和華,謹守遵行祂的一切誡命,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你的,祂必使你超乎天下萬民之上。你若聽從耶和華你神的話,這以下的福必追隨你,臨到你身上。你在城裡必蒙福,自田間也必蒙福。你身所生的、地所產的、牲畜所下的,以及牛贖、羊羔,都必蒙福。你出也蒙福,入也蒙福。」(申二十八1-6)。

賜福是在宇宙主宰、造天地萬物的神。只要行事為人討神喜悅,謹守祂的道,祂必使我們超乎萬民之上,成為神的兒女,並且蒙神賜下一切的福氣。反之,若不聽從神的話,則神要用種種的苦難來刑罰作惡的人。如經云:「你若不聽從耶和華你神的話,不謹守遵行祂的一切誡命律例,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你的,這以下的咒詛都必追隨你,臨到你身上。」(申二十八15)。

「耶和華因你行惡離棄他、必在你手裡所辦的一切事上、使咒詛、擾亂、責罰臨到你、直到你被毀滅、速速的滅亡。耶和華必使瘟疫貼在你身上、直到他將你從所進去得為業的地上滅絕。耶和華要用癆病、熱病、火症、瘧疾、刀劍、旱風、霉爛攻擊你.這都要追趕你直到你滅亡。你頭上的天、要變為銅、腳下的地、要變為鐵。耶和華要使那降在你地上的雨、變為塵沙、從天臨在你身上、直到你滅亡。」(申二十八20-24)。

福禍不都出於至高者的口嗎?活人因自己的罪受罰,為何發怨言呢?我們當深深考察自己的行為,再歸向耶和華。我們誠心向天下的神舉手禱告(哀三38-41)。

人會遭遇災禍福氣,都是出於至高者的口來命定的,所以凡事要禱告,做錯要悔改,神才會賜福。

上元節有許多習俗是不良的,諸如:

(1)提燈籠:提燈籠的習俗,其實有很多不好的地方。例如:「穿過燈籠下能生男丁;偷摘蔥嫁好尪,偷拔菜嫁好婿。」為了此俚語而起了偷竊營為,因不好的風俗而成了魔鬼迷惑人的工作。我們不要效法世俗不好的風俗,因為我們是主裡新造的人,要心意更新而變化,不去做迷信的事,要做蒙神喜悅的事。如經云:「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羅十二2)。

(2)舞龍舞獅:舞龍舞獅不合乎聖徒的體統,不要去湊熱鬧。世人以龍做屬天的象徵,但信徒不要信以為真,因大龍本有殘忍害人及吞吃神兒女的原意,而古蛇有引誘人犯罪、迷惑世人違背神之意,而魔鬼有毀謗神、誣告人的意思,而撒但有抵擋良善、反對真神之意,所以在聖經裡,龍並不是好的。如聖經記載:「大龍就是那古蛇、名叫魔鬼、又叫撒但、是迷惑普天下的.他被摔在地上、他的使者也一同被摔下去。」(啟十二9)。中國人有畫龍點睛之習俗,要先祭拜再點睛,所以本身就存有魔鬼的工作,我們信徒不要去參與,湊熱鬧。如聖經記載:「務要謹守、儆醒.因為你們的仇敵魔鬼、如同吼叫的獅子、遍地游行、尋找可吞喫的人。」(彼前五8)

(3)烽炮:在烽炮現場,炮火滿天飛,所以死傷不少,因此觀眾要裝戴齊備才不致受傷,這是神所不喜悅的,所以不要試探神,去做神不喜悅的事。我們身為基督徒,務要謹慎謹守,因魔鬼如吼叫的獅子。聖經記載:「不可試探主你的神。」(太四7)。

(4)猜燈謎:有些粗魯嬉笑的謎語,是不合宜的。基督徒要有虔誠的表現,如此符合聖潔的基督徒行事為人的原則,淫亂、狂妄、嬉笑、辱罵、不敬虔的話都不相宜,總要說感謝的話,粗俗鄙陋的話不要出自於聖徒的口。經云:「至於淫亂、並一切污穢、或是貪婪、在你們中間連提都不可、方合聖徒的體統。淫詞、妄語、和戲笑的話、都不相宜、總要說感謝的話。」(弗五3-4)。

(5)聽香:就是到夜深人靜時,婦人點香,再燃燭,擲筊,占卜,再依指示方向前行,聽路人說話,回來再依別人的話,再擲筊。例如:求長壽,聽路人說:「麵線」。以為麵線很長,就可以長壽。實際上生死福禍並不在於聽香,乃在神是否降福。凡事都在神的手中,並不是聽香就可預知未來。因此,這些都是異端邪說。正如經云:「耶和華使人死、也使人活,使人下陰間、也使人往上升。他使人貧窮、也使人富足.使人卑微、也使人高貴。」(撒上二6-7)。

(6)照月光:上元節之夜,讓月光照耀則容易受生子,這些都是無稽之談。其實人要有幾個兒女是神所賞賜的,神要人懷孕就能懷孕,生男生女也是神的旨意,不是照月光就能懷孕,這些都是迷信的行為。如聖經所言:「兒女是耶和華賞賜的產業,所懷的胎,是他所給的賞賜。」(詩一二千3)。

生命在主裏面,生命是人心裏的光。藉主寶血洗淨人的罪,使人有新生命,成為新造的人。只要我們守道理,不離開主,有一天,我們便能永遠活在天國,享受永生。如經云:「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心裡了。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壹一8-9)。

20.基督徒在日常生活應注應哪些事項?

(1)為保守聖潔,不要參加社交舞會。

(2)不可賭博,亦當避免旁觀。

(3)切勿進入或逗留不正當的娛樂場所。

(4)日常生活宜多聚會、禱告、讀經、查經,少交際、應酬。

(5)當作正經事業。

(6)除非職業或學業上不允許,否則應嚴守安息日,儘量參加星期五的晚間聚會。

21.若故意避孕,不生小孩,是否違背神的法則?

故意不生小孩是不對的。因神說要生養敬虔的後裔,結婚不生小孩就不合常理,要順其自然生幾個,因兒女是神賜的產業,不能以人意來阻擋神的旨意。如聖經記載「兒女是耶和華所賜的產業,所懷的胎、是她所給的賞賜。」(詩一二七3)。

結語

總之,有許多事的原則,都要依據聖經的準則來拿捏,要以榮神益人、敬神愛人為主,並不使人跌倒為要,且須與世俗人分別為聖,以得主喜悅。

https://joy.org.tw/holyspirit.asp?num=11477

2022年1月27日 星期四

神的意念高過人的意念-黃誌新傳道-2003.1107-十全教會

最近去訪問一位中年的姊妹,她的先生剛過世,留下了幾個孩子,她很不習慣這樣的生活,而且心中有遺憾。從她先生得了重病、住進加護病房、一直斷氣、喪禮結束、火化遺體前,她一直期待神蹟出現。她相信主耶穌能讓死人復活,也相信主耶穌能讓先生從死裡復活,因此在遺體送入火化前,她特別要求見先生最後一面,想親眼看見先生從棺木裡活起來。後來事情沒有照她的意思成就,當時她整個心都碎了,信仰也隨之崩解。我們去訪問的時候,她說出了這個遺憾,不了解為什麼聖經這樣寫,事情卻沒有照這樣來成就?

而另一位姊妹,她的丈夫在中年生病死亡,不久她的女兒大學畢業,也車禍死亡。這個家在很短的時間內,有兩個人過世,其餘家人對這件事非常不諒解,覺得該保護的,神沒保護,該保留的,神沒保留,全家人很質疑這份信仰。而我們應該對於生死有什麼樣的觀念?如何更加信靠神的愛與神的主權?

一、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

聖經上說:「神從一本造出萬族的人,住在全地上,並且預先定準他們的年限和所住的疆界」(徒十七26),因此家人的離世,與他們在世上的行為好壞無關,與其餘家人對他的需要無關,而是跟「命定」有關,也就是為人良善,死期到了,還是得死,因為「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來九27)。所以每個人來到世界上,都要直接面對死亡,每個人都要面對這件事,不管怕死或不怕死,死期臨到了,就是神所為我們定的日子到了,我們就得離世,因此我們這輩子要活幾年或幾天,來世上時已經決定了。

或許有人會擔心,離世後,其餘家人該怎麼辦?其實神會看雇孤兒寡婦(詩一百四十六9、申十18、申廿四19),也就是養家持家這個責任不用我們來負責了,神會替我們負責。

二、神的意念高過人的意念

人很短視,而主耶穌能看得到全面,祂是全能全知的神。神愛我們,但不是因此我們就不會生病、發生車禍、家人離世。人都只看眼前,認定全家團圓是最好的,怎會希望有人先過世離開我們?如果家人已近百歲,那另當別論,問題是離開的人是年輕人或中年人呢?我們都認為照我們的意念去成全是最好的,但是問題是,生命不是我們能掌握的,我們能活多久,都不能知道,因為生命在神的手上,所以重要的是,把握在世的每一天,如此就算明天要離世了,也不要緊。

有人認為,所有事情照我們自己的想法來成全是最好的,通常這樣的人,平安順遂時,可以維持住信仰,也聽得進聖經上約伯的道理,覺得他好可憐,被神操練,不過這些不關自己的事。但當自己的人生遇到很大的衝擊,那時已聽不進任何約伯的道理,也不想聽有關信仰的事。因此在平安無事時,信仰沒問題,不平安時就出問題,難道我們的信仰那麼脆弱,經不起任何打擊?這就是我們對信仰並不清楚,不知道這份信仰要成就怎樣的生命?平常也沒有將所聽到的道理,落實在生活上去思考,因此很難順服神的旨意。

當我們能認知到神的意念高過人的意念,專一信靠神,依從神的意思來過生活,接受神對我們人生的安排,會發現門一扇一扇為我們而開。我們也知道不是世人認為好的、多的、俊美的、有財勢的…,對我們就一定好,相反的,有時這些成為我們進天國最大的阻礙。

https://youtu.be/IlPZ6Ra36y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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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靈的回應:

(可 14:36) 阿爸!父阿!在你凡事都能;求你將這杯撤去。然而,不要從我的意思,只要從你的意思。

耶穌是義人,禱告神必聽。耶穌對事情有自己的期待,但仍深信,父神的意念高過人的意念,所以在禱告中留了但書。

神照著耶穌的禱告的但書,沒有讓他避開死刑。但也照著他的但書,使他從陰間上來得永遠榮耀。

這就是得勝聖徒的原型。

2022年1月23日 星期日

我們不喝酒-朱成明傳道

 引言:(耶三十五6、8、14)各位弟兄姐妹大家平安,願神的恩惠常與我們同在!今天下午我們想根據聖經用「我們不喝酒」這個題目來彼此勉勵,懇求聖靈親自帶領我們。

    這是我們今天在實際的信仰生活當中常常會碰到的一個問題,到底身為一個基督徒可不可以喝酒呢?如果說:不可以。那麼請問:聖經的根據在哪裡?

首先,就一般來講,「不可以醉酒」大家應該都知道,都可以說「阿們」!聖經裡頭也有明文的記載,請看(林前六9、10),在這裡保羅很肯定的告訴我們:不義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國。意思就是不義的人將來一定不能夠得救進天國,這是對的;那麼問題是哪些人在神的面前會被看作不義呢?保羅在這裡很具體的提出一般最常見的十種不好的行為,其中有一樣就是醉酒的,怎麼說呢?理由很簡單,請看(箴二十1),因為醉酒能使人褻慢,會讓人喧嚷,尤其會使人因無智慧而犯錯;比如挪亞出方舟之後,因為醉酒而赤身露體,導致自己的兒子含和他的子孫受咒詛(創九20~25);又比如羅得逃出所多瑪之後,因為醉酒而造成亂倫,導致自己跟自己的兩個女兒發生關係都不知道(創十九30~36);因此,聖經才警戒我們對屬物質的酒要非常小心,請看(箴二十三29~35),是的,紅酒在杯中閃爍,但你卻不可以觀看;酒喝下去會舒暢沒錯,但你卻不可以留戀,為什麼?因為它終久會如毒蛇一般咬你、刺你,它更會轄制著你,直到你傾家蕩產、身敗名裂;難怪,利慕伊勒王的母親才教訓他的兒子說:君王和王子喝酒都不相宜,恐怕他會忘記神的律例,會顛倒困苦人的是非(箴三十一4、5)。真的是這樣,這種教導完全正確;所以,儘管在聖經裡面酒在舊約時代是除了水以外的重要飲料,通常用來代表神的恩典(箴三10),更預表神的真理(賽五十五1);而主耶穌在世上傳福音的時候祂所行的第一個神蹟,就是在迦拿娶親的筵席當中把水變成酒,這是事實;況且酒也真的有它的好處,比如說可以補力(傳十17),或者可以當作藥用(提前五23;路十33、34)等等;不過總的來講,屬物質的酒所帶給我們的害處遠比好處要來的多,不只是在肉體上,特別是在信仰上,所以我們還是要格外謹慎,小心一點比較保險,與其說「我可不可以喝酒」?倒不如先問問自己「我為什麼要喝酒」?目的是什麼?我這樣做能夠蒙主喜悅嗎?然後再三思而後行,如此才有可能榮耀神,也才有可能造就人,同時更能夠保證自己的身、心、靈永遠都不會因為喝酒而受到無謂的虧損,這一點應該是無庸置疑的,包括沒有信主的人也都可以認同才對。

因此,有關「我們不喝酒」這件事,或許需要從這個觀點出發來作更深一層的探討,我們才比較容易掌握住它真正的內含,進而明白它的教訓。現在我們就先從「字句」本身著手,今天如果以中文和合版聖經為準,「不喝酒」這句話在整本聖經裡面總共只出現4次:3次在舊約,都在耶利米書第三十五章,第6、8和14節,就是我們一開始所讀的經文;另1次是在新約,在(路七33)節,請看(路七33),這裡提到當年施洗約翰不吃餅、也不喝酒;至於「不可喝酒」這句話在整本聖經裡面總共也只出現3次:這3次全部在舊約,其中2次一樣在耶利米書第三十五章,第6和14節,另一次則是在(結四十四21)節,請看(結四十四21),這裡特別強調祭司要進聖殿內院的時候,都不可喝酒。可見,單從「字句」來分析,我們大概就可以了解到有兩個重點:(一)談到哪種身分的人不可喝酒:(二)談到不可喝酒的理由是什麼?它的精義在哪裡?

(一)哪種身分的人不可喝酒

首先我們來談談到底哪種身分的人不可喝酒,在舊約聖經以西結書那裡特別強調祭司要進聖殿內院的時候不可喝酒,為什麼?因為祭司是神特別揀選來服事祂的人,這種人是屬神的,不屬這個世界,所以儘管全世界都臥在那惡者的手下(約壹五19),但無論如何神永遠是聖潔的,所以神對祭司的要求自然是要分別為聖才行,這是最基本的條件,況且祭司正要進聖殿的內院去事奉神,當然更要分別為聖才可以;難怪舊約摩西的律法才這樣規定,請看(民六1~4),這裡提到凡是許願要作拿細耳人離俗歸神的,清酒濃酒都不可以喝,而且要做得非常徹底,包括醋、葡萄汁、鮮葡萄、乾葡萄、甚至葡萄核、葡萄皮作的東西都不可以吃,因為這些東西在不知不覺當中很容易就發酵而帶著酒味,必須很小心的防範它;這就是為什麼新約時代施洗約翰不吃餅、也不喝酒最主要的原因,因為他是主耶穌的開路先鋒(賽四十3;太三1~4),他的身分就好像舊約的祭司和拿細耳人那樣;今天從屬靈角度來看,我們都是祭司(彼前二5、9),都是拿細耳人,所以依身分我們今天也不宜「喝酒」,應該要離俗歸神、分別為聖才是。

(二)不可喝酒的理由是什麼?它的精義在哪裡?

    那麼,接下來我們來談談不可喝酒的理由是什麼?它的精義在哪裡?有關這個問題我們必須從耶利米書三十五章來了解;這是當年南朝猶大國即將滅亡之前所發生的一件史蹟,請看回(耶三十五章),從(1~19)節整章都在講這件事,請看(1、2、5~10、14),就在约雅敬作猶大王年間,當時南朝猶大國已經危在旦夕,因為全國上下都離開神和神的律法,罪惡非常深重,而且還硬著頸項不聽先知的勸勉和警告;然而神還是愛他們,畢竟他們是神的選民,神實在不忍心看著自己的百姓家破人亡;於是神再一次呼換他們,就吩咐耶利米先知特地去請利甲族約拿達的子孫來,進入神殿的一間屋子,給他們酒喝;那麼為何要去請利甲族約拿達的子孫呢?到底這些人是誰?很顯然這些人並不是正統的以色列民,請看(代上二55),所謂利甲族其實就是後來的基尼人,而基尼人和摩西的岳父有關,請看(出二18、21,三1),當年摩西逃到米甸地就在那裡結婚,他的岳父名叫流珥,是米甸的祭司,又稱葉忒羅,或許是他的稱號;而米甸是當年亞伯拉罕第二個太太所生的第四個兒子(創二十五2),不是神所應許生的,但在肉體上卻與亞伯拉罕有血統關係,所以當時他們很可能也事奉真神,請看(出十八10~12、17~19),當以色列百姓出埃及三個月來到西乃曠野,那時摩西的岳父帶著摩西的妻子和兩個兒子來與摩西團圓,我們看到他不僅稱頌神的偉大與慈愛,把燔祭和平安祭獻給神,同時還跟摩西、亞倫以及以色列的衆長老在神面前一起吃飯,接著還獻策教導摩西怎麼樣帶領神的百姓,只不過後來他自己還是回到他的本地去;可是就在以色列百姓經過一年要離開西乃曠野的當下,請看(民十29~32),摩西特地請求他的內兄(太太的兄弟)何巴,就是流珥的兒子,希望他能夠跟著以色列百姓一起走曠野路,作他們的嚮導,然後一起進迦南,因為他對曠野的地形、民情比較熟悉,並且答應將來如果從神那裡得到什麼好處一定會分給他,結果他答應了;就這樣他和他的子孫真的跟著以色列百姓走曠野、進迦南,一路上他們確實幫以色列百姓不少的忙,直到進入迦南地還是一樣,請看(士一16),他們就是後來的基尼人,和猶大人在一起住在猶大曠野,成為以色列民歷史上常常提到的民族,說明他們的確給以色列百姓帶來諸多好處,不管在肉體上或在信仰上;其中有一樣最特殊的,請看(王下十15、23、29),從(王下十15~29)節可以算是(耶三十五章)有關基尼人利甲的兒子約拿達的歷史背景,就發生在北朝以色列國耶戶被膏作王以後;當時耶戶為神大發熱心,他遵照神的吩咐滅了惡王亞哈全家,接著還要滅掉巴力的衆先知、衆祭司和一切拜巴力的人,一個都不能漏掉,但也不可錯殺一人,怎麼辦呢?必須設計把所有拜巴力的人全部招聚到巴力廟來,然後加以確認,讓他們都穿上禮服獻祭,等獻完了祭,再吩咐事先安排好的護衛兵和軍長進到廟裡頭,把拜巴力的人全都滅絕,並且把巴力的柱像燒毀,拆了巴力廟作為廁所;那麼剛好這件事約拿達從頭到尾全程參與,表示約拿達與耶戶一樣都有為神忌邪的心,這是好的;所不同的是耶戶辦完這件事之後,聖經說他還是照樣使以色列民陷在罪裡,為什麼?因為他自己仍然繼續拜伯特利和但的金牛犢,說明他為神大發熱心的動機是有問題,他只想假借神的名義來除掉異己,為了鞏固自己的權勢;可是約拿達卻完全不同,他反而從這件事當中學到教訓、悟岀了真理,什麼真理呢?正如當年摩西離世之前對以色列百姓的諄諄教誨,請看(申八11~14、17~20),當年摩西最擔心以色列百姓的是什麼?不是擔心他們進迦南以後沒飯吃,而是擔心他們進迦南之後太富足,怎麼說呢?因為當一個人吃得飽足,有好房子住,牛羊加多、金銀增添、應有盡有,這時候很容易就會不知不覺的心高氣傲起來,忘記真神,覺得這貨財是我力量、我能力得來的,然後就開始不守神的誡命、不聽神的吩咐,任意妄為、事奉偶像,最後跟那些沒有信神的外邦人一樣去犯罪,給自己和自己的子孫種下禍根、帶向滅亡,這才是最可怕的,這才是當年摩西最擔心的問題;很不幸的是進迦南後的以色列百姓真的就是如此,這是活生生的事實,更是血淋淋的教訓,這一切約拿達都看在眼裡、記在心裡,他不僅親眼見到,而且還親身體悟;於是他痛下決心,雖然自己按肉體並不是正統的以色列民,但是今天既然選擇跟以色列百姓同走曠野路、同進迦南地、而且同拜這位真神,那麼至少我自己必須要有自知之明,絕對不讓自己和自己的子孫重蹈覆轍,一定要吸取教訓、杜絕禍根,怎麼做呢?最徹底的作法就是留下遺命,什麼遺命?請看回(耶三十五6~10),就是交代自己的子孫「永不喝酒,永不蓋房,永不栽種,永住帳棚。」這就是當年約拿達所留給子孫的遺命;很難得的是利甲族約拿達的子孫經過了250年,他們還是堅持的遵守著,反倒是應許的選民以色列百姓,神從早起來差遣先知不斷的勸勉警告卻沒有人聽從;難怪神最後才宣判說,請看回(耶三十五18、19),神說:我的選民以色列百姓必招禍滅亡,而利甲族的子孫必蒙福堅立。這就是結局。

    可見,「我們不喝酒」的理由是什麼?精義在哪裡?應該不是單單指物質上的酒,就好像不是單單指物質上的房屋、葡萄園那樣,更重要的應該是指花花綠綠的世界,尤其是指今天世人所共同追求的名、利、權等;因此,「不喝酒」絕對不是單叫我們對屬物質的酒要格外謹慎,更要緊的是叫我們對世上的名、利、權要特別小心,寧可遠避它(約壹五21)、絕不迷戀它,更不可貪得無厭而不擇手段,免得自己醉在其中還不知道;所以為了這個緣故我們甘願「永住帳棚」,而所謂的「帳棚」當然也不是單指物質上的,而是指甘願過著遊牧民族那種刻苦己身、簡單樸素的信仰生活,就好像舊約守住棚節那樣,承認自己在世上是客旅、是寄居的(來十一13;彼前二11),切切仰望主耶穌的日子來到,這樣才有可能與罪斷絕,不從人的情慾、只從神的旨意,在世度餘下的光陰(彼前四1、2);難怪保羅才很懇切的提醒我們,請看(弗五18;帖前五7、8),這就是我們之所以「不喝酒」最主要的理由,更是我們之所以「不喝酒」最重要的精義所在。

結論:(太二十三23)是的,當年文士和法利賽人非常重視十一奉獻的律法條文,這是對的;但問題是他們卻輕看了律法上更重要的精義,就是公義、憐憫、信實,結果拜神拜到最後成了假冒為善有禍的人,真的相當可惜!那麼既然如此,今天如果我們只強調「我不喝那看得見屬物質的酒」,卻忽略了我們之所以「不喝酒」最主要的理由和精義所在,反而與世人一樣很在意世上的名、利、權,而且還貪得無厭、醉在其中,不只在社會上,甚至在教會裡,做聖工只為了打自己的知名度,只為了提高自己的職位,只為了營造自己的影響力,用這樣來滿足自己的成就感,就好像耶戶那樣貪權,卻沒有約拿達那種體悟,那麼請問:我們豈不是成了現代假冒為善有禍的文士和法利賽人嗎?我們豈可不慎乎?懇求主耶穌幫助我們!

以上轉寄,出自:
http://www.xn--jp-0j3cs75f8ju.com/2022/05/no-beberemos-vino-cheng-ming-chu.html

影片:
https://youtu.be/H0foXWWhe-0

失火 相關見證

一、藉禱告使火熄滅-許石柱弟兄-《蒙恩見證集10》-棕樹出版社 
初到芹蕉山時,曾經雇用許多工人幫忙闢山。因為茅草非常茂盛,不好開墾,便打算放火燒山。沒想到,火一燃燒起來,加上風的助陣,愈燒愈旺,不斷向四面八方蔓延。我心裡很慌,趕緊和那些工人撲火。撲了約一個鐘頭,火不但沒熄滅,反而愈來愈嚇人,眼睜睜的看著火勢逐漸擴大,有一部分已經殃及別人的地界了。在那危急時刻,我忽然想起曾經聽過一段聖經故事:「但以理之三友被扔在火中之時,靠主保佑,沒有受傷。」於是,我便跪在地上禱告。那些工人覺得很奇怪,便大聲對我說:「火這麼大,你不來幫忙滅火,跪在那兒作什麼?」

約四、五分後,火勢還是很大。我想,火如果這樣繼續下去,損失了別人的山產,以後的賠償不知道多嚴重。於是,我便下了堅定的決心,一定要專心迫切的禱告。火由下往上燒,我一個人跑到上面去,跪在那兒禱告。約過了四、五分鐘,劈哩啪啦的火聲突然都靜止了。我睜開眼睛,發現火已經熄了;於是,走下山來。那群工人對著我大叫;「火燒得那麼厲害,你不來幫忙,一個人跑到上面去做什麼?火已經被我們撲滅了!」我回答說:「我在禱告。」他們都取笑我。我知道,這場大火絕對不是人力所能撲滅的。若不是主垂聽我的禱告,後果將不堪設想。感謝主!

摘自 奇妙主恩-許石柱弟兄-《蒙恩見證集10》-棕樹出版社
https://joy.org.tw/goodnews.asp?num=18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