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列王紀下》第九章1-10節記述了耶戶被膏作以色列王的過程,其中提到膏耶戶的少年人,在與耶戶講完話後就急忙跑走。這個少年是先知以利沙的門徒,膏耶戶是以利沙要他去做的,說完就跑,也是以利沙事先特別交代的,為什麼先知會對門徒有這樣的特別交代呢?
膏耶戶作以色列王是神託付給以利亞先知的三件事情之一,而以利亞親自做的只有其中的一件,就是膏以利沙為接班人(王上十九15-21) 。上一章提到以利沙到大馬士革,在那裡告訴哈薛,神要立他作亞蘭王,是神託付以利亞的第二件事。本章以利沙派門徒去膏耶戶作以色列王,是神託付以利亞的第三件事。
神讓哈薛作亞蘭王,是要刑罰犯罪的以色列民;神立耶戶為以色列王,是要除滅作惡的以色列國亞哈全家。這兩件事之所以沒有在以利亞時期來成就,是因為亞哈在奪取拿伯的葡萄園被先知以利亞責備時能謙卑悔改(王上二十一章),此事既能顯出神的憐憫與寬容,也能證明聖工的主權一直在神手裡,每個神的工人只是在有限的一段時間,在合適的時間點,完成神所託付的部分工作。
耶戶被膏的背景是亞哈的兩個兒子亞哈謝和約蘭先後作以色列王,但兩人繼續犯罪且不聽神的管教(王上二二51-53;王下三1-3) 。亞哈謝死後,約蘭聯合猶大王一起在拉末與亞蘭人打仗戰敗,約蘭受傷且在軍中失去民心。以色列眾軍長集中在拉末,耶戶是其中較有威望的一位。大家一聽到耶戶說神藉那少年人膏他作王,就急忙擁立和臣服於他(王下八28-29 ,九11-13)。可見,耶戶作王的時機已經成熟。
顯然,將耶戶獨自帶進密室,在他頭上倒上膏油,向他講明神已膏他作以色列王的旨意,是以利沙吩咐其門徒要去施行的事,此外的其他事已經不是他們的分內之事。所以以利沙要求其門徒完成任務後要趕緊逃離,以免參與其他事情,越過了自己職責的界線。
從聖經的記述可以看到,耶戶是個軍人領袖,做事比較武斷專橫,而且不盡心遵守神的律法,不離開耶羅波安拜金牛犢的罪(王下九14-十31)。這樣的人保不準會強迫膏他作王的少年人留下來說些什麼不該說的話、做些什麼不該做的事,甚至擔當不該擔當的角色。
聖工是成就永生神旨意的工作,人帶著肉體在各方面是非常有限的。在神的權柄之下,神的僕人既要盡到本分也要守住本分;選民有規矩、教會有制度、聖工有分工。每個人的恩賜不同,在神家中扮演的角色不同,哪些事是許可權之內、職責之內必須做好的,哪些事不是許可權範圍之內且必須留意去避開的,對此我們一定要明白、要清楚。
聖經中有許多反面的借鑑,如大祭司亞倫的兩個兒子獻凡火;以色列王掃羅越權獻祭、私留亞瑪力王的性命;以色列王耶羅波安私鑄金牛犢、立節期、立凡民作祭司等(利十1-2;撒上十五1-23;王上十二25-33)。也有許多正面的榜樣,如猶大省長尼希米守本分不入聖殿;使徒巴拿巴和保羅拒絕路司得人的獻祭等(尼六10-11;徒十四8-15)。顯然,越限者得禍且對聖工有損,守本分者得福且對聖工有益。
以利沙門徒的“說完就跑”,正是神藉著聖經記錄了一個古聖徒在參與聖工時不但盡職盡責,而且不越界限、守住本分的美好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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