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17日 轉貼自喜信留言版
>為了生計犧牲些許信仰的時間難免
-這是人的說法,主耶穌卻說,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喪掉生命;凡為我喪掉生命的,必得著生命。肉體的生命,想的只是地上的,眼見的,重視地上的思慮,感覺,意志,情感。
>但這與信仰沉淪墮落是兩碼子事
-沉淪墮落是靈裡的,不是你說了就不算,而是主說了算,天使都在記錄.人的心比萬物詭詐,因為人自己會騙自己,死不承認,但主知道萬人的心.
>有人覺得為神作些事報答祂無可厚非
-神自有永有,萬物都是祂的.祂豈需要兒女服侍,供獻,回報,祂缺甚麼要人奉獻嗎? 神設立祭司服侍祂,只是藉著"聖工","律法"去訓練兒女,改變兒女,使他們在服侍神的事上敬畏謹慎自潔,當他們越來越聖潔時,這樣神才能把至聖之物賜給他們,使他們全然成聖,最後這樣的兒女,就有神的形象了,到末了,神再賜給他們一件外袍,就是發出榮耀永不朽壞的靈體,這才是配得上他們已經完成的聖潔的靈啊.
-安息日也是這樣,神豈需要你的時間,你的奉獻,你的工作,祂要人敬拜祂,就很爽快嗎? 大錯了,這些都是潔淨兒女的工作,表面上是人來"守"安息,人來"服侍"神,其實這些律例是神要除去人身上的罪與污穢,讓他們裡面有敬畏,從心發出潔淨美善的意念,使他們成聖,承受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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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看法表面是憐憫人體恤人,實際是地上的,世界的,只是很會偽裝,披上慈悲憐憫的外表,你的眼睛只能看地上的事,無法看見天上的事.
有些人在神的話中找縫隙,自我安慰,他們現在得不著安息,一直辛苦工作無法安息,因為他們不信.不敬畏這日.神的應許自然也就不臨到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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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耶穌講了四次,四個角度的福音書,每一個都記,重要性就不用多說了.
(太16:25) 凡要救自己生命,必喪掉生命;凡為我喪掉生命的,必得著生命。
(可8:35) 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喪掉生命;凡為我和福音喪掉生命的,必救了生命。
(路9:24) 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喪掉生命;凡為我喪掉生命的,必救了生命。
(約12:25) 愛惜自己生命的,就失喪生命;在這世上恨惡自己生命的,就要保守生命到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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